春节前我市城乡困难群众可领补贴

2011-01-26 15:30:00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韩晓芳 实习生 马晓妍)为妥善安排春节期间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近日,临汾市民政局要求各县(市、区)及临汾开发区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
这次发放补贴的范围为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以及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简称建国前党员)。补贴标准为城市低保对象每人150元,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每人100元,优抚对象和建国前老党员每人180元。此次补贴以现金形式一次性发放。
为使补贴资金在春节前发放到位,确保城乡困难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临汾市民政局下发了《关于春节期间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生活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及临汾开发区认真审核对象,强化资金监管,规范发放过程,使发放工作公开透明、及时到位。

 

  【责任编辑: 贾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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