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林大药房集中销毁回收过期药品(图)

2011-03-22 09:16:00 来源:临汾新闻网

图为竹林大药房回收的过期药品


这些过期失效药品是竹林大药房从散落在市民家中一家一家收集回来的。这是竹林大药房以回报社会、营造健康用药为目的,举行的“诚信3·15,健康连万家”回收过期药品集中销毁活动重大举措之一。

图为垃圾焚烧站工作人员正在焚烧过期药品


临汾竹林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张泽说:“不少人认为,药品刚过期了没太大关系。其实这是个误区,过期药品若大剂量地服用,极有可能加大药品的毒副作用。开展本次活动,就是及时帮助市民清理家庭小药箱,降低误食过期药的几率,以特殊形式回报社会,真正为群众的用药安全做实事、做好事。”
“过期药处理不当,不仅会危害人们的健康,而且还会污染家庭及生态环境。”尧都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杨文明告诉记者,“首先产生的危害就是家庭的安全隐患。一些挥发性强的过期药品可能成为过敏原。比如青霉素,挥发后会对青霉素过敏的家庭成员带来危害。其次,如果随意丢弃过期药品,还将对环境造成污染。药品有毒分解物溶解后,会污染土地和水源,会破坏人和动植物的生物链。因此,过期药品需要进行专业无害化销毁。”
临汾市尧都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市民:1.购买药品请到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证书的单位。2.药品包装上应具有批准文号和生产批号、有效期。3.购买保健食品时注意查看外包装上应具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标识,俗称“蓝帽子”,方为合法保健食品。4.保健食品不少替代药品使用。

 

  【责任编辑: 贾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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