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局长就加强作风建设年活动答问

2011-05-31 08:48:00 来源:临汾新闻网


记者:开展加强作风建设年活动的目的是什么?
周波:围绕今年市《政府工作报告》和全系统“快马加鞭争上游”的目标,大力弘扬“敢为人先、坚韧不拔、开放包容、勤劳智慧”的临汾精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着力解决当前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工作及法律服务工作者中存在的干劲不足、工作不力、作风涣散、创新不够、纪律不严、执行力和落实力低下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整肃班子和队伍作风纪律,提振精神,提升素质,树立司法行政队伍社会良好形象,努力实现队伍思想、纪律、作风的根本好转,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快马加鞭争上游”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
记者:为什么要开展加强作风建设年活动?
周波:近年来,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尽管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在我们队伍中仍然存在思想观念陈旧,开拓创新意识不强,个别单位班子成员责任心不强,纪律作风不严,精神状态不好,法律服务队伍职业目的出现偏差等问题。开展加强作风建设年活动是落实省厅、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快马加鞭争上游”的保证,是关心爱护干部成长进步的集体体现,通过作风纪律集中整顿活动,给每个同志打“预防针”、抹“防腐剂”,有利于干部职工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建功立业,历练成长。
记者:加强作风建设年活动突出的主题是什么?
周波:加强作风建设年活动的主题是突出整顿作风、解决问题、提升形象、促进发展。整顿作风是手段,解决问题是核心,提升形象是效果,促进发展是目的。要从治“慢”、治“混”、治“散”、治“满”、治“俘”、治“懒”、治“庸”、治“差”、治“虚”、治“私”十个方面入手,着力解决宗旨意识不强、精神状态不振、形象素质不佳、服务质量不优、推动落实不力、工作成效不实、质量效率不高等突出问题,全面加强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有效提升广大干部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为推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记者:开展加强作风建设年活动应把握哪些关键环节?
周波:一是突出领导干部这个重点。防止班子成员和法律服务机构负责人游离于活动之外,一说整顿作风,首先想到的是整下面的人;一查找问题,首先从普通干部职工头上开刀,不能只当“手电筒”,只照别人不照自己。二是紧扣解决问题这个核心。采取自己找、别人提、领导点、组织查、大家评等方式,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广泛征求服务对象及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三是抓住完善和落实制度这个根本。我们都知道,任何工作、任何组织、任何个人,最重要的工作就是抓落实。抓落实是党性原则的根本体现,是党的优良作风的组成部分,市推进工作的基本方法,也是加强作风建设的根本任务。四是坚持群众满意这个标准。坚持开门整风,开门纳谏,设立举报电话和征求意见箱、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让广大基层干部对司法行政工作提意见、提建议。
记者:开展加强作风建设年活动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呢?
周波:一是重点解决市、县两级班子成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二是重点解决局机关和基层司法干部的思想不新、作风不实、本领不够的问题。三是重点解决法律服务机构及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内部管理不规范,不安心本职工作,人民群众满意度不高的问题。
记者:开展加强作风建设年活动具体采取哪些措施?
周波: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抓好这次活动,局机关成立加强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机构,对整个活动统一领导和协调。二是严明纪律,标本兼治。根据加强作风建设年活动方案的安排,要求各司法行政单位从大局出发,把活动作为当前中心来抓。三是统筹兼顾,促进工作。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六五”普法启动之年,工作任务十分繁重。一定要结合工作实际,突出针对性,找准结合点,做到活动与工作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记者:开展加强作风建设年活动将达到什么效果?
周波:通过开展加强作风建设年活动,要做到“六比六看”,达到“六确保”。通过比学习,看谁政治觉悟、知识水平高;比党性,看谁作风纪律观念强;比团结,看谁大局意识强;比形象,看谁工作作风实;比能力,看谁工作效率高;比贡献,看谁为机关增光添彩多。从而确保领导交办的工作不在我这里延误;确保正在办理的事情不在我这里挤压;确保日常工作不在我这里出现差错;确保来办事的同志不在我这里受冷落;确保司法行政机关的形象不在我这里受影响;确保违纪违规的行为不在我这里出现,为建设平安和谐的新临汾再做新贡献。

 

  【责任编辑: 贾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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