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实行政务公开,接受内部监督。局里设立政务公开栏,每个审计人员对如何搞好审计做出书面公开承诺,局里定期将审计项目计划、重大审计项目处理处罚情况向干部职工公开,接受干部职工监督。
二是推行审计项目公示制度。将审计人员的纪律推行审计项目公示制度。为增加审计执法透明度,广泛接受被审计单位和社会各界监督,规定在每个项目的审计进点会上,都要由审计人员将审计工作纪律、审计项目的有关内容、审计人员的联系电话等,以张贴通告的形式向被审计单位公示,接受被审计单位干部职工的监督。
三是推行“审计人员廉政跟踪卡”制度,为每一名审计人员建立一张“廉政跟踪卡”,每次审计进点时即交予被审计单位,由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组成员审计期间廉政情况实施全过程监督,审计终结时由被审计单位据实填写后盖章交审计局领导,纪检组根据“廉政跟踪卡”为每个审计人员建立廉政档案。
四是推行审计回访制度。大的审计项目结束后,局领导组织纪检组长、法规股和办公室有关人员,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回访,主要是以不记名问卷、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审计组执行审计纪律、文明执法、阳光审计等情况进行评议,广泛征求被审计单位领导和干部职工对审计组工作的评价、意见和建议。
五是推行《审计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将审计工作中的有关违反法定审计程序、没有依法审计、审计证据和结论不符、违反廉政纪律等十几种行为列入责任追究范围,用制度约束审计人员的行为,增强审计人员的责任意识。
通过以上措施,转变了机关工作作风,增强审计工作的透明度,确保审计质量的提高,同时也防范了审计风险,有力地促进了审计工作的开展。(景斌 贾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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