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9-06 08:10:00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赵玉峰)近期,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全力攻坚大要案件,破获了一批恶性案件,有力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7月9日,市区尧庙路段发生一起绑架强奸杀人案件,手段残忍、性质恶劣、社会影响极大。受害人胡某某(女,17岁,襄汾县人,市区某饭店服务员)被两名男青年劫持后轮奸,并被浇上汽油焚烧。案发后,市公安局直属分局依托“大情报”系统,综合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和传统侦查手段,转战多省市,行程5000公里,连续奋战6昼夜,一举破获“7·9”绑架强奸杀人案。经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秦某某于7月9日凌晨3时许,骑摩托车路过尧庙郭村路口时,遇到胡某某与其男网友。李某某、秦某某寻衅对胡某某和其男网友进行殴打后,强行将胡某某拖上摩托车,劫持至滨河西路南口的土坡上,先后对胡某某实施强奸。李、秦二人怕事情败露,遂产生了杀人灭口的念头,劫持胡某某到霍州市辛置镇郭庄村的一处山坡上,将其塞入一坑洞中,往其身上倾倒汽油后焚烧。之后李、秦二人因悔罪又将胡某某拉出坑洞,扑灭其身上的火焰后秦某某逃离现场,李某某在用出租车送胡某某去医院救治途中下车逃离。
7月11日,该分局接到受害人高某报案称,其于7月10日22时许在市区解放路某大酒店内被两名青年男子强奸并被抢劫现金300元。接报后,民警立刻赶赴现场开展案件侦破工作。经过对案情细致研究和深入分析,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身份和可能藏匿的地点。7月14日16时许,民警根据掌握的线索,快速出击,在市区鼓楼东大街某网吧一举将犯罪嫌疑人赵某抓获;19时许,在鼓楼附近某饭店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抓获。经查,犯罪嫌疑人刘某、赵某因欠债早有预谋进行抢劫,7月10日22时许,两名嫌疑人通过网络聊天以介绍对象为名,将受害人高某骗至解放路某大酒店一房间内,先后对高某实施强奸后,抢劫现金300元。
7月18日凌晨,市区连续发生2起高档轿车被盗案,总价值80余万元。案发后,该局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了“7·18”专案组,很快确定了主要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经进一步查询证实,李某某因涉嫌盗窃机动车于2009年7月被河北博野县公安局上网追逃、2011年6月因抢劫伤害被河北饶阳县公安局上网追逃。在衡水市、饶阳县公安机关和饶阳县武警部门的大力配合下,7月24日14时50分,专案民警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王某某、白某某等8人一举抓获。经现场审查,李某某、贺某某和贺某系临汾盗车案件犯罪嫌疑人,其余5人移交衡水警方审查处理。经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男,23岁,河北省饶阳县人)伙同贺某某(男,河北省饶阳县人)、蔡某某(男,河北省饶阳县人,在逃)于2011年7月18日3时13分,在市区解放路某大酒店楼下利用汽车解码器盗窃某公司奥迪轿车,又驾驶所盗汽车窜至市区平阳北街某大厦楼下盗窃某集团的帕萨特轿车后,3人开车逃离临汾。目前,已追回被盗汽车2辆,李某某、贺某某、贺某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责任编辑: 刘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