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赵亿平)为进一步优化我市道路交通秩序,有效改善道路交通环境,坚决遏制各类交通事故发生,11月4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了全市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暨交通秩序百日大整治动员大会。
记者了解到,全市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暨交通秩序百日大整治活动从2011年11月5日起至2012年2月15日止。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三超一疲劳”专项行动,通过针对性集中开展交通秩序百日大整治,查处道路交通严重违法行为,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使各项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措施真正落实到位,有效遏制和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道路交通有序、安全、通畅。
会上通报了1-10月份道路交通事故情况。据统计,我市1-10月份共受理统计范围内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605起,死亡225人,直接经济损失达1280835元。
记者了解到,在百日整治中,交警部门将对以下突出和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从严整治: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挪用号牌、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机动车涉牌涉证;酒后驾驶;逆行、随意掉头、乱停乱放、闯红灯等不按规定行驶;超速行驶驶客车超员、货车超超、疲劳驾驶、农用车载客等违法行为。
同时,还将继续开展交通安全隐患路段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支队直属大队还要在市区大力开展严管“示范街、示范范”,对行人不走人行道、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横穿马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教育;对走快车道、逆向骑行等违法行为,做到随时发现,随时纠正;做好城区主干道等重点区域和早晚高峰、夜间等重要时段的路面管控,全力保障道路的畅通;维护好商业区、广场、中小学校门前机动车静态停车秩序。
此外,还将对公路客车、货车、旅游客车、危化品运输车、校车及驾驶人进行重点检查。对企业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内部安全管理混乱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客货运驾驶人违法记分情况进行清理,违法记满12分的,督促驾驶人接受培训、考试,并通告行业主管部门和所属企业,未按规定进行培训考试的,要公告停止驾驶人驾驶证使用;对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的,第一次违法要严格依法处罚,第二次违法要通知客运企业办培训班,组织违法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对客运、货运、危险品运输车辆的定期检验情况、安全技术状况、安全设施配备情况进行集中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对全市校车开展一次全面排查,督促整改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对校车驾驶人开展一次全面审查,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坚决禁止其驾驶校车。
随后,市政府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签订了《临汾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目标责任书》。
【责任编辑: 刘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