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29 16:38:00 来源:临汾新闻网
“少年强,则中国强”,我相信我们国家青少年的主流还是好的,但每年几百万起的青少年犯罪,也终究是国家的一块“心病”,不治或治得不好,都会成为社会的危害。我觉得,我们的政府应该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组建相关的机构,出台相应的政策,倾全社会之力,把“法”真正普及到每一个老百姓包括每一个孩子的心里。
从教授家出来,已是华灯初上,走在熙熙攘攘的大街上,忽然觉得自己的肩头又多了一份沉甸甸的责任。
我有一位同学是少管所的管教干部,打电话同她聊起青少年犯罪的问题,她对我说:“做了这么多年的少管干部,有的人一提青少年犯,就觉得他们是不可救药的坏孩子。其实不然,在我们所里就有很大一部分孩子根本就不懂法,往往是跟着比他们大一些的孩子在一起瞎混,人家让干什么就去干什么,等到被公安机关抓住了,自己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呢;还有一些孩子是无家可归的孩子,他们或者是父母双亡,成了孤儿,或者是单亲家庭,家长不闻不问,有家和没家一个样,这些孩子其实真的是为了生存去偷去抢的。也有一些孩子因学习不好,被老师放弃,就破罐破摔,在社会上瞎混,又想吃香的喝辣的,还没有挣钱的本领,只好去偷去抢。还有一些从少管所出去的孩子,因受到社会的歧视,不想上学,不想和别人交流,久而久之,心灵扭曲,从而重新走上了犯罪道路。而那些无家可归的孩子,即使从少管所出去,仍然是无家可归,社会上又缺乏相应的义务救助机构,致使这些孩子重新流入社会,与新的“小兄弟”组成团伙,继续犯罪的也不在少数。可以说,青少年犯罪仅靠少管所这样的机构去收容教育,力量和力度都是远远不够的,它已经发展为一个社会问题,是一个需要倾全社会之力才能完成的任务。”听了老同学的一番话,回想教授的一席肺腑之言,我忽然明白了,要遏止每年几百万起的青少年犯罪,仅仅靠惩罚、仅仅靠少管所、仅仅靠收容,真的是杯水车薪。要真正解决这个问题,需要我们全社会的人全部动起来,包括我们的政府、家庭、学校以及每一位法律工作者,都去尽到自己的那一份职责,譬如,让我们的政府能多成立一些义务的救助机构,接纳像本文开头提到的阿强那样的无家可归的孩子,让他们有学上、有饭吃、有家回;让我们的家长能经常反思自己的行为,提高自己的素质,并与孩子多交流、多沟通,及时了解青春叛逆期孩子的心理,探寻更合理、更科学的教育方式;让我们的学校,把品德和法制教育课程真正当成一门主课传授给他的每一个学生,并张开温暖的怀抱,给那些像本文提到的晓东那样的孩子们以重新上学读书的机会,而且一视同仁;让我们的法律无论从程序,还是实体上都能更多一些人性的光辉,让法律像阳光一样普照在祖国的每一个角落和每一个孩子的身上。我想,凋零的花朵一定可以重新绽放的。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通讯员 王军 )
【责任编辑: 付基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