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2-14 10:41:00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通讯员 长兴 建宁 临杰)今年以来,金裕达煤业公司在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国家安监总局《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的过程中坚决执行带班下井制度,摒弃“开始紧、中间松、到了最后一阵风”的社会“常见病”、“多发病”,基本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和长效化。
该公司一是将实行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作为解决煤矿井下现场安全管理、有效治理事故隐患的一项切实有效措施严格执行;二是该公司建立健全了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并严格考核,规定每班必须有矿领导带班下井,每个矿领导每月不少于16个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并细化了带班下井的任务、职责权限和考核奖惩等,特别要求严格执行井下交接班制度,上一班的带班矿领导在井下交班时,要向接班的矿领导详细说明井下安全状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簿。矿领导升井后,须及时将下井的时间、地点、经过路线、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意见等有关情况进行登记,并由专人负责整理和存档备查;三是矿领导带班下井时认真履行职责,并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全面掌握当班井下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四是该公司把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对矿井违反带班下井制度的行为作出现场处理或者实施行政处罚,从而进一步调动了领导干部执行带班下井制度的自觉性。
随着该公司将带班下井制度当做一项长效措施并严格坚持,矿领导深入生产一线不仅使安全隐患和技术难题能够及时发现、确定弄清并正确处理,防止了事故发生,提升了生产效率,而且还增强了干部的亲和力和职工的回归感,为安全生产创造了良好的氛围和环境。
【责任编辑: 刘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