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刑满释放的罪犯,在离开教育改造他的地方后,经受不住诱惑,把家人的期望抛开,置国家的法律不顾,再一次犯下了令人发指的罪恶。
一群维护正义的铁警,在千里铁道线上,履行着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守护着千万旅客的乘车安全,用智慧筑起了一道道犯罪分子难以逾越的屏障。
一张坚不可摧的法网,在每趟旅客列车上悄无声息地张开,将混迹于千万旅客中的逃亡之徒一网打尽,净化旅客乘车环境,营造安全有序的乘车秩序。
迅速部署 展开查堵
2011年11月8日19时50分临汾铁路公安处介休派出所接交口县公安局协查通报:该局追捕的命案犯罪嫌疑人冯某某可能已从介休站登乘太原开往成都的1485次旅客列车向四川方向潜逃。介休所迅速将案情上报公安处指挥中心。
接到报警后,该所立即将案情上报太原铁路公安局,该局局长张俊玲高度重视,立即指令将案情及时通报列车乘警和列车运行前方的运城、永济站派出所,快速从运城所、永济所抽调6名警力登乘列车,会同乘警细致排查,开展工作。
当天20时36分,太原开往成都方向的1485次列车正点进入运城火车站,运城所所长管海滨在简短部署相关的协查追堵方案后,副所长荆育生带领3名民警登车协助乘警开展工作;随后,永济所也派出两名民警共同开展工作。
果断出击 仔细排查
1485次列车是由太原进入四川成都的唯一一趟旅客列车,多数外来务工人员只能乘坐这趟列车到成都打工,车上旅客长年超员,旅客成分十分复杂,民警排查工作难度大。
在抽调警力登上列车排查嫌疑人的同时,张俊玲就案件调查工作作出三点指示:一是要求介休所再次与山西省交口县公安局联系,全面掌握嫌疑人体貌特征以及衣着、携带物品等特殊标记,了解掌握是否有同行人;二是要求运城所、永济所登车警力迅速开展工作,与列车乘警协同配合,加强对列车车厢排查力度,不放过任何一个硬座车底,对每节车厢风挡处和厕所重点阴暗角落加强排查,对可疑人员一律严查细审;三是要求刑警支队立即派侦查员赶赴列车前方停车站,做好警力增援发挥专业特长,对重点旅客进行逐一排查,抓获犯罪嫌疑人后,要做好嫌疑人的押解工作。
荆育生接到指令后,立即与1485次列车乘警长取得联系,根据列车上旅客较多的实际情况,将警力分成两组,分别对硬座、卧铺车厢的旅客身份进行地毯式摸底排查。由于列车上旅客较多,经过长达一个多小时的排查,没有发现任何可疑人员,排查工作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
此次排查的嫌疑人是一名涉嫌命案的犯罪嫌疑人,此人流落在社会上一分钟,广大旅客群众随时都会有危险;时间就是生命,要加大排查力度,绝对不能让犯罪嫌疑人蒙混过关,绝对不能让嫌疑人从我们的管内逃脱。排查中,为了节省时间,副所长荆育生根据列车旅客多、成分复杂、排查难度大的特点,迅速调整排查思路,结合嫌疑人连续杀害两人后心情较乱、不敢在公共场合出现以及该次列车长期超员的实际情况,立即决定再组织民警从列车车厢两头往中间排查,抽出民警重点对无座、风挡连接处人员的审查,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对于体貌特征相似、有意躲闪民警问话、回答问题支支吾吾的嫌疑人,逐一进一步审查,以便尽快查获犯罪嫌疑人。
多点联动 出现疑点
22时许,介休所传来消息:经与山西省交口县公安局办案人员联系,嫌疑人外逃时携带一黑色皮箱,上身穿黑色休闲服,下身穿黑裤子,身高约1.70米,络腮胡,长脸,眉毛较浓,嘴有点歪。指挥中心迅速将情况反馈到负责排查的民警。
22时50分许,深夜的天气寒冷逼人,但执行排查嫌疑人的民警丝毫没有因为寒气受到影响,他们仍然在一个一个地排查。功夫不负有心人,荆育生带领民警巡查至五、六号硬座车厢风挡处,发现一名蹲下的中年男子在民警盘问其他人员时,他始终偷偷用眼角在观望民警;在民警准备盘问他时,他躲躲闪闪,含糊其辞,形迹十分可疑,但从他口音来看,明显是一个四川人,他回答民警提问时,一再用略带四川味的普通话,似乎在掩饰着什么;民警觉得此人十分可疑,但仔细观察发现该男子未留胡须;民警一边加紧排查,一边对其周边物品进行检查,发现一件挂在车厢边侧的黑色夹克衫和放在地板上的黑色提包与协查通报的物品很相似,经询问在场旅客,有人指出黑色提包为该男子所有,但该男子拒不承认是其本人物品。
为了查清事实真相,民警对其进行进一步审查,该男子自称叫胡建国,41岁,四川德阳人,持一张介休至绵阳的硬座无座车票,但无任何身份证件。民警及时将情况用电话报告运城所,经上户籍网查找,四川德阳没有叫胡建国的41岁男子,该人说了谎话。此时,介休所从交口县公安局办案人员处调取到嫌疑人的照片,立即通过彩信发到负责现场排查的民警手机上,经过对比,仍有疑点,无法排除。
此时列车已驶抵华山站,嫌疑人拒不交代真实身份,一时无法查清嫌疑人情况,根据公安处指挥中心指令,参战干警将该男子“请”下车进行细致审查。
突击审查 嫌犯落网
从华山站返回途中,民警一边加强对该男子进行审查,一边对其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荆育生在对可疑的黑色夹克衫内衣口袋检查中,发现有一摞票据,在逐张认真查验中,发现其中夹着已经揉碎的《释放证明书》,上面的名字显示释放人正是协查通报中的嫌疑人冯某某。
在民警强大心理攻势下,犯罪嫌疑人冯某某供述了11月1日19时许,其伙同他人窜至交口县桑园村一商店内,捆绑、殴打店主夫妇二人致死,并抢走人民币1400余元、香烟10余条的犯罪事实。
为了进一步查清其犯罪事实,民警连夜将涉嫌杀害他人的嫌疑人冯某某押送到公安处刑侦支队,对其进行进一步审查;至此,杀人后准备乘火车出逃的犯罪嫌疑人冯某某落入铁路警察精心编织的法网中。(通讯员 张海江 刘军)
【责任编辑: 李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