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沃县法院四项举措促调解

2011-12-27 10:21:00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通讯员 李保平)为深入落实司法为民方针,及时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新需求、新期待,曲沃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采取四项举措加强立案阶段调解工作,一是对于事实比较清楚、法律关系比较简单、双方争议不大的案件,立案前传唤当事人到场或运用电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及时立案,转有关业务庭审理。二是对于和当地民情风俗、生产生活条件紧密相关、适于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的案件,立案前邀请当地人民调解员到法院设立的人民调解室进行调解。三是对于审判人员与人民调解员合力攻关才能拿下的案件,到诉前调解室进行调解。四是为方便广大人民群众立案,开展上门调解、上门立案服务,把立案庭电话号码公布到全县各乡村,让人民群众广泛知晓。凡群众打来电话,要求提供立案服务的,法官都在第一时间到达指定地点,了解案情,走访干部群众调查研究,实地勘验现场,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应当事人要求,及时制发法律文书;调解不成的,予以立案,带回法院审理。立案法官应约下乡入户办案,增加了工作量,加大了经费开支,但却极大地方便了人民群众,推动了各类社会纠纷的及早解决。

  【责任编辑: 李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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