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直属分局成功破获“12·31”抢劫强迫卖淫案

2012-01-17 10:43:00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赵京红)近日,在冬季严打行动中,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刑警大队一中队全体民警发扬勇于攻坚克难的优良作风,充分运用信息化条件下多种战术,连续奋战七昼夜,破获一起特大抢劫、强奸、强迫妇女卖淫案。
2011年12月31日凌晨4时许,临汾市鼓楼南某旅店一房间的房门被3名蒙面男青年踹开。该3名男子手持尖刀、洋镐把逼迫并殴打在房间内休息的刘某(男,17岁)、高某(女,17岁)、苗氏姐妹二人(均17岁),逼迫4人掏出手机和随身钱物后,强行将高某和苗氏姐妹带走。
刑警一中队接到刘某的报警后,迅速将案情向市、分局领导做了汇报。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组织精干警力成立了“12·31”专案组,展开了周密细致的侦查。专案组根据案情分析,进行部署,根据刘某的叙述,以发案地点和发案时间段为中心,在城区内进行大量的摸排走访;依托信息化条件,对发案区域的电子信息进行全方位搜集和侦控;对受害人的社会关系人员进行走访调查。经过7天7夜的连续工作,专案组成员克服作战范围广、侦查点位多、信息调控筛选量大等实际困难,坚持“四战合一”,通过努力,于1月7日凌晨在霍州市高速路口某浴园内将涉案的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受害人高某和苗氏姐妹被成功解救。当日晚,报案人刘某将一面绣有“雷霆出击,破案神速”的锦旗送到办案民警手中,感谢民警的辛苦工作。
现已查明:2011年12月30日晚,刘某到临汾市鼓楼南某旅店去找其女友高某,恰逢苗氏姐妹在场。凌晨4时许,事先预谋好的犯罪嫌疑人李某伙同胡某某、卢某某、“二肥”、“吉吉”面戴口罩,手持洋镐把和弹簧刀,砸门强行入室,将房间内的刘某、高某和苗氏姐妹控制后,抢劫手机四部,并将刘某打伤。随后又把高某和苗氏姐妹挟持至汾东路某浴园,将高某和苗某强奸后,分别强迫高某和苗某在该浴园以及另外一家浴园和霍州市某浴都卖淫近30次,非法获利3000余元。
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 李甲】

     

责任编辑:临汾新闻网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