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1-20 09:24:00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赵玉峰)为进一步推进“五打四防三整治”和冬季严打整治第二次集中统一行动,确保“两节”“两会”期间城区社会治安大局稳定,连日来,市公安局直属分局连续破获多起案件。
1月11日凌晨1时许,受害人刘某报案称其在位于鼓楼南某公寓吧台上班时,被一名蒙面、持刀的男子抢走吧台的营业款,共计13842元。接案后,该局刑警一中队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工作,充分运用信息化条件,一举将犯罪嫌疑人贺某某抓获。目前,犯罪嫌疑人贺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1月10日,该局刑警九中队在根据掌握的线索,经过昼夜蹲守,在尧都区孟家庄某网吧内将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现查明:犯罪嫌疑人李某(男,洪洞县人,2008年因盗窃罪被隰县法院判刑三年)自2010年11月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伙同其狱友等人在市区水门街、秦蜀路、西关等地,采取撬压门锁、车锁、卷闸门等方式,大肆盗窃汽车、电脑、电动车、电动三轮车等,作案30余起。2011年10月26日凌晨,犯罪嫌疑人李某窜至洪洞县新建路,盗窃受害人段某某白色比亚迪轿车一辆,价值28900元;2011年8月,李某在市区水门街先后盗窃杨某某的白色QQ轿车一辆、祁某白色众泰轿车一辆。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1月8日23时许,受害人张某与其两名朋友在市区某大酒店住宿时,次日凌晨5时左右发现自己的银行卡被盗,查询后发现卡内5000元钱被取走。接到报警后,该局刑警二中队值班民警通过调查取证,认定与受害人同住宿的其中一名男子白某某有重大嫌疑,经过连续两天的艰苦工作,于1月11日下午在郭家庄某出租屋将犯罪嫌疑人白某某抓获。在确凿的证据面前,白某某(男,19岁,曲沃县人)交代了因向张某借钱不成,趁张某熟睡之时从其包内盗走银行卡并从ATM机取走现金5000元的犯罪事实。目前,白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1月9日11时许,该局特警队经过多日跟踪守候,分别在市区某网吧、平阳广场将飞车抢夺嫌疑人贾某某、杨某某抓获。经初查:2010年至今,犯罪嫌疑人杨某某(男,15岁,尧都区人)、贾某某(男,16岁,汾西县人)多次在科委巷、解放路等路段抢劫他人财物、女士挎包及现金4000余元。目前,此案已移交刑警二中队进一步处理。
【责任编辑: 刘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