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26 08:45:00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段碧蓉)针对涉执信访量大、反映问题复杂、信访主体多元化等严峻形势,市中院执行局积极探索涉执信访工作的新机制、新方法,于近日出台了《关于加强涉执信访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使涉执信访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运行轨道。
该《意见》明确了六类涉执信访事项受理范围,指定执行局协调办为涉执信访接待工作的主管部门,其他执行部门负责本部门案件的排查、接访、化解等工作,要求在处理涉执信访案件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标本兼治、着眼长远,有信必回、有访必接,处理有据、答复及时等五项原则。同时,该《意见》详尽规定了涉执信访工作制度,包括首问负责制、归口负责制、责任追究倒查制等12项制度,要求每起涉执信访案件严格按照排查,接访,交办、承办、督办,化解,限期办理,结案标准,结案报告,归档等8项程序进行,从而避免出现赴省进京上访、群体上访以及缠访、闹访现象,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开创涉执信访工作以及执行工作新局面。
【责任编辑: 刘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