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创建 我们在路上

2012-05-30 08:34:00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李晓琳)城市是我们生活的共同家园,为把这个家园建设得更美好、更和谐,市委、市政府高瞻远瞩、科学决策,于今年3月在全市启动了“文明临汾”创建活动。创建活动开展以来,相关部门积极行动、精心部署,为我们的城市环境更美丽、更文明齐心协力、共同努力。
市容:加大宣传教育 进行重点突破
为了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商家、市民自觉维护城市环境,市容监察支队的执法人员除了深入临街店面、夜市摊点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外,还将市容市貌“五不准”做成宣传版面,悬挂于流动宣传车上在各大主干街道沿街宣传。“不准乱贴乱画、乱拉乱挂,严禁随意设置户外广告、招牌灯箱;不准乱停乱放、店外经营,严禁摆放未经批准的各类摊点;不准乱倒垃圾,严禁各类运输车辆带泥上路、沿街抛洒;不准乱扔废弃物品,严禁积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不准向花池绿地内扔杂物,严禁损害花草树木。”“五不准”呼吁市民为建设优美城市环境,争做文明市民而努力。与此同时,市容工作人员还动员临街商家、店面悬挂文明标语,在电子屏上宣传文明守则,努力营造文明的城市环境。
“随着城市文明程度的提高,对市容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这就需要我们不仅要加强队伍建设,在执法过程中更要文明执法、和谐执法。”在市容监察支队北城中队,记者了解到,该中队在抓好日常管理的同时,每周上午两次、下午5次组织人员进行集中整治,开展行之有效的专项治理行动。
随着天气变热,早市、夜市及流动摊点增多,成了市容管理的一大难题,为了维持城市秩序,市容工作人员每天清晨4点就来到早市开始工作,晚上10点钟还在夜市摊点巡查执勤。本着“引导教育”的原则,采取“疏导结合”的方式,市容部门下大力气对夜市、早市摊点进行了统一规划和整治,使他们有序经营、规范管理。
据了解,自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市容监察支队累计清理各类违章占道摊点320余人次,清理店外摆放1300余处,拆除临街乱搭棚子23个,拆除不规范的广告牌匾8块,清理临街摆放的广告牌、灯箱78个,取缔明火烧烤25处,清理各类乱贴乱喷的广告1320余处,整顿规范施工围栏5处,治理临街促销活动8家,清理临街占道堆放21处,使城市面貌有了很大的改观。
环卫:网格化管理 全天候保洁
在作业上,对市区小街小巷、城中村及城乡接合部周边所有积存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进行全面摸底统计,并组织全面清理;市区主干道清扫保洁时间延长至晚上10时,加强了夜间的保洁工作及重点时间、重点区域、重点地段的保洁力量和次数;主次干道沿街门店生活垃圾实行上门收集,小街小巷垃圾按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加强冷饮摊点卫生管理,督促冷饮摊点自备垃圾收集容器。督促早夜市饭摊铺设彩条布,自备垃圾和污水收集容器,禁止乱泼乱倒。加强流动、固定蔬菜瓜果摊管理,督促其将产生的废菜叶、瓜果皮倒入指定地点,保证夜市和冷饮摊点周围无纸片、包装袋及餐具盒等废弃物;加强沿街门店门前卫生管理,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禁止向门店外扫垃圾。加大学校门口环境卫生管理力度,通过学校的参与和支持,解决学生放学和上学时间段卫生差的问题。对沿街小型饭店进行重点管理,督促其分别自备剩饭残渣和污水收集容器,禁止向下水道乱倒剩饭残渣;整治施工工地出入口及周围环境清洁卫生,无施工车辆带泥上路;公厕正常开放,免费服务,市区公厕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在设施建设上,市环卫局今年继续加强了公厕建设,截至目前,市区又完成了5座标准化公厕的建设,使市区公厕数量达到65座;同时,按标准配备环卫作业机械,购置垃圾清运压缩车、垃圾清运密闭车及垃圾清运保洁车等设施;主次街道按标准配备果皮箱和垃圾桶。对市区小街小巷垃圾站(池)进行全面维修。
市文明办:以点促面 营造良好的文明氛围
“文明城市称号,是综合评价一个城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的综合性荣誉,是最具价值的城市品牌,也是衡量一个城市整体实力和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这位从事了多年宣传工作的文化人对城市文明有着自己的见解。张红亮说,开展“文明临汾”创建活动,是市委、市政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我市转型跨越发展,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影响力和吸引力的有效载体,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现实需要,对于推进我市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四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以及市民文明素质的提高有着极其重大和深远的现实意义。文明创建就是要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进一步聚民心、集民力、汇民智,建设一个发展环境优、城乡面貌新、市民素质强、社会秩序好、幸福指数高的文明和谐新临汾。
自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市文明办以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为目标,以“九大文明行动”为重点,全面、深入地宣传创建“文明临汾”的重大意义;宣传全市上下创建“文明临汾”的具体实践;宣传各条战线在创建活动中取得的新经验、新成效;宣传在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各类先进典型;宣传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协调发展所取得的新变化、新成就等。通过多形式、多层次、立体化的社会宣传和全方位、多视角、高密度的新闻宣传,提高创建活动的知晓率和参与率,激发全市人民参与创建的热情,引导全市干部群众统一思想,形成共识,把力量凝聚到“文明临汾”创建上来。
有文明的市民,才有文明的城市。市民文明素质是城市文明之本,是城市文明程度的综合反映。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不仅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更重要的是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多年来,市文明办围绕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做了大量的工作,先后编发了《临汾市市民文明公约》、《临汾市市民“十不”公约》,两个公约对市民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上做了总体的要求。还通过开展了一系列活动,如临汾市首届“十大道德楷模”评选活动、“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礼仪知识竞赛、“身边好人”的推选活动等等,大力弘扬文明新风,努力使每个市民都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以自己的一言一行,树立全社会的文明风尚。同时,通过基层文明社区、文明行业、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军警民共建等创建活动,树立一批有说服力、有影响力的先进典型,以点促面,形成良好的文明氛围。

  【责任编辑: 高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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