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06 09:08:00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通讯员 王培亮)自“环境建设年”活动开展以来,古县县委、县政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在优化发展环境上狠下工夫,着力打造最具竞争力的投资环境,不断采取监督、督查措施,确保“环境建设年”活动扎实开展。
一是单位自查。全县各责任单位负责本单位“环境建设年”活动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月查,确保相关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对各自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并向“环境建设年”领导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情况。二是催办督查。对按时限要求需要落实的事项,采取发督办通知单、电话督查等形式,督促相关单位、部门按时落实相关工作。三是日常督查。督导组每周组织一次对51项工作任务及各阶段完成情况督查,确保明确的重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四是暗访督查。督查组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和新闻媒体对“环境建设年”活动承担任务的重点部门进行暗访,查找工作进展、目标落实、任务完成等方面的问题。
【责任编辑: 刘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