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号中午,我在百汇附近的一家小超市里买了一盒(六个装)12块钱的松花蛋以及一些其他商品,我经常在那里买东西,所以就没看生产日期。到晚上做饭的时候,顺手拿起中午买的松花蛋看了一眼,结果还真发现了问题。”记者从贺先生提供的产品包装上看到,产品外包装上标注的生产日期是2011年12月14日,产品保质为期180天,如果按每月30天来算的话该产品应该到2012年6月14日过期,而刘先生是8月2日买的,购买时产品已经过期近50天了。当时的购物小票我顺手就给扔了,也没有了证据,不好去找他们,在此我希望通过报纸给大家提个醒,希望大家购买食品时一定注意看生产日期,并且把购物小票保存好,以便发现质量或其他问题后可以拿着购物小票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贺先生说。
记者 白东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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