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亢亚莉 陈勇 实习生 黄欣欣)毕业季来临,面对即将“退休”的学生证,不少学生打起了歪主意,因此为了享受学生优惠,不少人可谓“剑走偏锋”。对此,律师提醒,私自办理学生证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切勿为了“讨实惠”而侥幸办理。
“看电影半价,旅游景点门票也是半价,办一个假学生证能用4年,非常划算。”刚刚毕业的大学生小景告诉记者,她是临汾本地人,在西安上大学,一次偶然的机会,一个绰号“张姐”的女士告诉她,她这里有经营学生证的生意,只需提供3张一寸照片,和一张身份证复印件就可“搞定”。
“她告诉我,如果再介绍一个顾客,可以给我50元的提成……”小景回忆着当时的情形,面对如此诱惑,她随即联系到了同班同学,不到一天的时间就“收集”了3名同学的信息,为了验证承诺是否属实,她希望张姐能够先将这三个学生的学生证办理出来再联系其他“客户”,然而,这时的张姐却告诉她办理学生证的章子锁在老板的柜子里,暂时办不成了。
而后,再拨打电话时,其手机竟一直处于关机状态。“虽然并没有直接损失财物,但是这样窃取他人信息的行为真令人恼火。”气不打一处来的小景懊恼地说。
随后,记者走访了位于五一东路、平阳南街、贡院东街等几家凭学生证可享受打折优惠的KTV、快餐店、电影院等地。商家都表示,他们也知道有假证存在,可是却很难辨别。
“毕业生用假学生证享受商家的打折优惠活动,违反了法律要求的公平交易原则。”山西师达律师事务所张律师表示。根据律师提示,记者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其中第五十二条明确规定,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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