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宁县从严治理农村“小金库”

2012-08-23 08:58:00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段碧蓉)近日,大宁县采取三项措施,从严治理农村“小金库”。
一是明确要求。该县规定凡是集体经济组织经营、发包、租赁、投资、资产处置等集体收入;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以及补助、补偿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农村“一事一议”资金;集体建设用地收益等,必须及时入账核算,做到应收尽收,坚决杜绝资金账外循环、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
二是完善制度。认真抓好民主决策制度、民主理财制度的落实,健全财务审计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审计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民小组长发生的公款私存,账外循环行为,要从严从重处理。触犯法律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
三是强化责任。乡镇作为监管主体应切实负起责任,在做好日常监管工作的同时,积极探索建立有效、管用的长效机制。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责任编辑: 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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