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29 08:22:00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晓琳)近日,与朋友闲聊时,说起一件事:最近在临汾频道和江西卫视上分别看到一则关于所谓“修复骨细胞”的广告宣传。朋友说,药品宣传本无可厚非,但令人不解的是,一样的药品,一样的宣传模式,药品研制者一样的经历,一样的信誓旦旦,却活生生是两张不一样的面孔。“显然是找演员扮演的。”朋友无奈地说:“这样的广告真是难以让人相信。”
又想起了不久前发生在记者身边的一件事。家住市区体育街的陈大爷也是被所谓的药品广告宣传忽悠的一下子花了4万多元,买了能用3年的所谓能“破解长生之谜”的药,幸好陈大爷的老伴及时发现制止,否则真还不知道要砸进去多少冤枉钱。“想想真有药能让你长生不老么?”“哪有医家会一次卖给你3年的药?”当事后老伴反问陈大爷时,陈大爷才有所感悟:“那宣传都是骗人,再也不能相信了。”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如今的广告宣传已经进入了相当活跃的时期,看广告买商品的人越来越多,尤其是药品广告,几乎成为引导病人消费的催化剂。面对广告词里药品商家“信誓旦旦”、“铁证如山”的治愈病例,以及“国家级权威专家、教授”众口一词的“确凿疗效”,早就备受折磨的病人自然深信不疑。其结果,自然是药品商赚了个盆盈钵满,病人要么是“人财两空”,要么是“病体依旧”。
“含有‘疗效最佳’、‘药到病除’、‘根治’、‘安全预防’、‘安全无副作用’、‘最新技术’、‘最高科学’、‘最先进制法’、‘药之王’、‘国家级新药’等绝对化的语言,这些在广告法中是严格禁止的;含有违反科学规律,明示或暗示包治百病,适合所有症状等内容,明显不合常理……”为了确保消费者的权益,相关部门也在不断地教给大家分辨广告真伪的办法。看来,面对电视、网络、报纸、商家自印的各种宣传资料等铺天盖地而来的广告宣传,消费者除了冷静面对、仔细分析外,还要具备一定的甄别能力。
杜绝虚假广告,除了管理部门下大力气,加强广告审批程序、严禁虚假广告出现,同时对违反规定者严惩严罚外,我们还呼吁,某些商家能恪守职业道德,拾起良心,做个负责任的企业。
【责任编辑: 高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