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洞县检察院“四个坚持”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2012-10-09 08:12:00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赵京红)为进一步加强检察监督,保证监外执行人员的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公正地进行,最大限度地防止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洪洞县检察院监所科采取“四个坚持”的工作方针开展监督检察工作。
坚持规范档案管理,定期开展社区矫正监督工作,督促司法所规范档案管理。坚持“双面谈”,同司法所工作人员面谈、同社区矫正对象面谈。坚持监管与帮扶相结合,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过程中,该院始终坚持监管与帮扶相结合,除了对交付执行、变更执行、终止执行及监管活动监督外,还特别关心社区矫正对象的生活,就其生活状况、就业问题、本人及其家庭收入来源做了着重了解。坚持定期与非定期相结合,定期与非定期相结合是该院开展社区矫正监督工作的又一重要举措。该院通过以上监督措施,使每个监外罪犯都得到了有效的监管,为党的十八大顺利召开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责任编辑: 高卓然】

     

责任编辑:临汾新闻网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