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0-16 10:37:00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成华)10月12日,市工商局尧都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的执法人员走进市区部分KTV进行检查,为广大市民的消费安全严格把关。
在位于市区体育南街的一家量贩式KTV,工商执法人员首先对其《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进行了检查。
检查过程中,在该店负责人提供的一份“会员卡有关管理制度”的宣传单上写有,本公司会员卡为储值卡,每次充值为整充;不可与现金同时使用;本卡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同时,在该KTV大厅的商品区前,一个标注着“充值返利”的牌子格外醒目。
“消费1000元送精美红酒1瓶;2000元送虎牌啤酒12瓶……最后,则明确标注着‘本公司对活动保留最终解释权’的字样,这显然是不合法的。”据市工商局尧都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主任秦民生介绍,《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经营者不得在格式条款中排除消费者的权利,其中一项就包括“解释格式条款的条例”。
当即,工商执法人员对其部分违法行为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此外,工商人员也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在KTV等娱乐场所消费的过程中,还要谨防“谢绝自带酒水”等霸王条款。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经营者不得以任何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做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因此,一些KTV等娱乐场所中出现的“禁止消费者自带酒水、食品”等霸王条款,则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属于违法行为。消费者一旦在消费过程中遭遇霸王条款,可及时拨打12315,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 刘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