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韩晓芳 曹晓红)为了防止员工突然离职,上班时就得缴押金或逐月从工资中扣除押金,这样的“待遇”,很多求职者都曾遇到,有的甚至离职几年后都拿不到当初被扣的押金,这样做,到底合不合理?近日,记者了解到,很多培训机构的教师入职都要缴一部分押金,这个押金不是在初入职时缴,而是在发第一个月的工资时被扣掉的。
宋某是今年刚毕业的大学生,5月份去尧都区一家培训学校应聘老师,考核顺利通过后,校长告诉宋某,为了防止老师突然离职,上岗先要缴500元押金,会在此后的工资里面按月扣除,上班一年之后全部退还。宋某当时并没有在意,想着反正以后也会退,就签了合同。上班一个月后,她所带的学前班放了暑假,自己试用期的工资本来是800元,由于只上了23天班,应该发600元,扣除一百元押金,自己只拿到了500元。宋某说:上了快一个月班,每天工作时间将近10个小时,本来就没有多少工资,还扣掉了100元,很郁闷。”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了张某的身上。张某是一所美术培训学校的招生老师,至今已经上了一年的班,自己在职的这一年中,有很多代课老师相继离职,据她透露,发工资时都是不透明的,一对一发,相互之间都不是很清楚工资是多少。不过有一点她是知道的,这几个老师都是因为突然离职,所以都没有拿到押金,而且她说:很多培训机构都是这样的,都会收取押金,本不合理的现象见的多了,我们也不得不接受。”记者随后以求职者的身份咨询了几个培训机构,机构的负责人说:在我们这上班必须上够一年,为了防止老师中途离职,要缴500元押金,不过入职时不用缴,要在你的工资里面把这个押金扣出来,等一年以后如果想要离职,这个押金是可以退的。”这种现象并不只存在于培训机构。据了解,扣半个月、一个月工资当押金的事情在服务业并不少见,美容院、理发店、饭店、服装店等行业的服务员都遇到这样的情况。小李是一家知名美发店的洗头工,他说:我没有文化,也不会别的手艺,只能在这里学习,以后攒点钱再去学习当个理发师。
我们都是每个月15号发上个月的工资,以此类推,到年底会把所有的工资都结清,但是如果没到年底就辞职了,这半个月的工资就拿不到了。我去过几家理发店都是这样规定的。”本是不合理的事情,如果成为一个普遍现象,在大家的认识中,似乎也就成为“合理”的了。很多人自我维权意识淡薄,不明白自己的合法权益正在受到侵害,当侵害成为一种常态,人们也就习惯了这种不公。
就此情况,记者咨询了临汾师达律师事务所的李晓军律师,“这样做是违法的。”李晓军直接了当地说。据他介绍,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对于有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收取押金者,李晓军为应聘者支招,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
除培训费用、保密协定等情形外,劳动监察部门应该责成用工单位全额退回押金,同时可以对企业的违法行为实施处罚。
时下正值招聘旺季,刚毕业的大学生正在寻找发展机会,在职的人员希望寻找更好的发展平台。在找工作时,一定要多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记者 韩晓芳 曹晓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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