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案”变“活案”

2012-11-06 08:37:00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李媛)近日,乡宁法院执行了一起看似无法执行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2011年,邓某因做生意周转困难,在高某处借了3万元,哪知在当年生意惨淡,导致邓某无力偿还借款。2012年3月该案进入执行程序,执行人员经调查,邓某因做生意赔的血本无归,家中亦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一度陷入了困境,案件该怎样执行呢?在与申请人高某交谈过程中得知:借款当时是高某在陈某处拿的钱转手借给邓某的,陈某现在向高某追要,高某只好起诉向邓某索要。执行人员了解到真正借款情况后,转换思路,既然邓某现在陈某处打工,看能不能让债务转移,叫邓某打工给陈某还钱呢?执行干警多次与陈某沟通协商,耐心讲解邓某的实际困难,给邓某时间和机会用其打工的工资归还欠款,最终三方达成了协议,高某欠陈某的借款由邓某用工资直接向陈某归还,高某撤销对邓某的执行。现被执行人邓某按协议的内容向陈某自觉履行义务。
案件得到了圆满执行,申请人激动地说:“原本以为不做指望打水漂了的3万元借款,想不到法院转变思路、变通执行方法,把‘死案’办成了‘活案’。”直夸该案办得漂亮,办得有水平。

  【责任编辑: 高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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