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23 09:51:00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卢凯)“推进软件正版化对于我国鼓励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发展民族软件产业,优化投资环境,树立良好国家形象具有重要意义。”11月21日,记者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新闻出版科获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和2012年1月20日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全市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正分步有序实施。
“要从维护国家形象、维护民族利益、保护知识产权和树立诚实守信、守法经营企业形象的高度出发,自觉接受版权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认真做好软件正版化工作。”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新闻出版科科长谢惠生介绍,在我市辖区内从事企业经营活动的国有大中型企业,集体、私营企业,外资、外贸企业,均属此次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范围。其中从事汽车制造、销售、维修企业、勘察设计企业、机械设计企业、广告装潢设计企业、宾馆酒店以及各类大型超市、省条管企业,作为我市首批开展软件正版化工作范围。
“各企业要对本单位计算机安装使用的操作系统、办公软件、杀毒软件以及专业软件,进行自查自纠工作,摸清本企业计算机所使用的软件情况。凡没有软件著作权人的授权许可或正版标识的软件为盗版软件,要进行删除,并及时购买安装正版软件,并将购买凭证、授权文本妥善保存备查。”谢惠生说,对侵权问题突出又拒不更换正版软件的企业,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企业,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并依照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依法查处。
【责任编辑: 邱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