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调解方式提 高审判质量

2012-11-27 08:49:14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李媛)民事审判是基层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核心部分,它担负着社会矛盾化解的重要任务。近年来,蒲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这一目标,把调解作为解决各种民事纠纷的首选方式,不断扩大调解适用范围,提高调解结案率,通过不断完善、创新调解即时履行、生效裁判自动履行等各项工作机制,着力构建和谐司法的长效机制,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

树立调解意识 追求和谐司法

民事调解作为民事审判结案方式之一,在国内素有“优良传统”的美誉,在国外则被誉为“东方经验”,调解已成为符合我国国情的一种司法手段,已从一种优良的司法传统升华为一种现代审判理念。基于此,蒲县人民法院更新干警的司法理念,提高全员调解意识。

近年来,该院一直把全程调解、优先调解贯穿在民事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坚决立案时、开庭前、开庭中、判决前均进行调解工作,不放过任何一个调解机会。蒲县人民法院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民事审判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探索案件调解的新思路和新方法,把调解作为结案的主要方式,从而充分发挥了案件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中的积极作用。该院还不断加强民事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联系,积极推进人民调解、诉讼调解和行政调解“三位一体”的调解机制的建立。同时,正确处理调解与判决的关系,未发生久调不决的问题。对于当事人不愿意调解,虽愿调解但双方要求差距过大的案件,全部及时做出了判决,未发生超审限案件。

完善调解工作 赢得群众信赖

为加大人民法院调解执行力度,防止片面追求调解率,蒲县法院通过不断创新、完善各项调解工作机制,如调解即时履行机制、生效裁判自动履行机制即案件调解或判决生效后,审判人员对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进行财产和收入初步调查,通过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要求有履行能力的当事人,积极主动地一次性履行调解协议或生效裁判确定的给付义务。此举不仅省去了申请执行环节,节省有限的司法资源,而且使当事人摆脱了诉累,得到真正的实惠。原告李某借给被告张某5万元用于生产经营,至起诉时本息共计10万元。调解时被告表示欠款肯定要还,但需要分批才能还清,而被告张某却驾驶一辆广州本田轿车应诉,通过调查还发现被告在市区还有多套住房。审判人员为被告讲清了推迟履行对其不利的后果,并将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逐条逐款的分析给他听,最终达成并即时履行了调解协议。通过不断创新、完善调解工作机制,该院2011年生效裁判自动履行率全省排名第四。

创新调解方法 提高审判能力

在近年的审判实践中,蒲县法院逐步完善并推行了五种调解方法,在具体调解工作中坚持灵活运用这些方法,将这些方法巧妙有机地结合到一起。一是抓住关键找准切入点。对于一些争议标的不大而案情却相对复杂的案件,并不固守查清事实这一教条,而是本着利益平衡的原则,在尽量查清案情的同时,寻找双方当事人的实体利益平衡点,围绕这个平衡点进行调解。二是辩法析理。在民事调解过程中,根据双方当事人争议焦点,理出头绪,讲明法律,说清道理,通过及时耐心的启发疏导和说服教育以及相关案例,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三是借力使力巧开锁。案件到了法庭,当事人都托人说情的为数不少。对此,法庭利用他们来解开当事人的心结,为案件调解创造有利条件。四是积极邀请基层组织、人民调解员或知名人士来协助调解,并针对当事人比较相信代理人的特点,通过代理人协助法庭做当事人的工作,促成调解等方法,取得了较好效果。五是针对不同案件的特点,准确把握调解时机,分别适用“冷处理”、“热处理”等不同方法。

加大创新力度 提高审判效率

在做好调解工作的同时,为有效进行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矛盾化解、公正廉洁执法,蒲县法院还从案件质量、司法为民、涉诉信访三个方面深化民事审判工作。

蒲县法院加强以案件质量管理为重心的审判管理创新制度,制定并落实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评查、绩效考核等为主要内容的各项制度。同时,对涉及案件质量的上诉率、上诉改判率、上诉发还重审率,一审裁判息诉率四项指标,进行全程动态管理。根据市中院审判绩效考核通报数据显示,上述前三项指标分别为0.58%、4.94%、0.29%,同比下降幅度明显。一审裁判息诉率为95.06%,同比上升5.06%。生效裁判自动改行率全省排队第四名。

蒲县法院积极实施“阳光审判”,增强审判工作的透明度。坚持“方便群众诉讼和便利法院审判”的原则,投资10万余元配置车辆,设立“车载流动法庭”,面向农村开展巡回审判。将就地开庭审理,调解邻里纠纷,接受法律咨询,开展法律宣传等工作融入到巡回审判工作中。全年巡回审判57案,巡回办案调解率达95%,实现了“审结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推行繁简分流,全年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237件,简易程序处理民事纠纷占到民商事案件80%以上。从而大大缩短了办案周期,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完善立案审查、诉讼引导、风险提示、信访接待等职能。全年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800余人。实施司法救助,共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减、免、缓诉讼费16万余元,为生活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和家庭极度困难的当事人,发放救助资金1.4万元。

蒲县法院确立了清积治源和重点解决的涉诉信访工作思路。对所有受理的案件,在立案、审判、执行中全程风险评估,细化风险级别,案案心中有数。实行院领导定期接访,立案窗口专人接访,信访局驻人接访工作制度,一月一排查,半月一汇报。

对评估风险高、有上访苗头的15件案件,实行院领导包案督办、法官带案下访、邀请相关部门和基层组织参与工作等做法,全部给予妥善处理。全年无一起新增涉诉信访和进京上访案件。共接待涉诉信访群众25人次,同比下降63%,涉诉信访形势得到根本好转。

     

责任编辑:高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