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制实施近“满月”购物卡仍“有名无实”

2012-11-28 10:36:06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成华 亢亚莉)刷刷信用卡,手指一动就可以享受信用卡带来的便利,但随着信用卡使用频率的增高,也滋生出不少问题。11月1日起,由央行发布的《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和商务部发布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实施,这意味着,今后市民一次性购预付卡超过1万元须实名,且明确规定不能用信用卡为购物卡充值。如今,新规实施几近“满月”,我市目前的执行情况如何?11月24日,记者对我市部分商家进行了走访调查,预付卡有名无实的现象仍普遍存在。

据了解,预付卡是消费者在某一系统范围内的商店预交现金,得到此卡后在这些商店里即可不用现金仅凭借此卡在预付金额内一次或多次直接购物。

在五一路某超市,记者以消费者的名义咨询如何购买购物卡。工作人员表示,不能用信用卡来购卡,但购卡时不需要实名制。

在解放路某超市,记者以同样的方式咨询工作人员,被告知,他们提供的购物卡面额从一百元起,没有上限限制,当记者询问是否需要提供身份证明时,工作人员表示,不用提供,而且随着办理的面额大小,还可享受相应的返点优惠,比如2000元可享受1%的返点优惠。

记者在走访时发现,大多数超市既不需要身份证件也无须通过银行转账等非现金结算方式。

对于1万元这一实名登记的门槛,大多数超市都表示,自己不出售如此大额的购物卡,但是并不限制市民购买的次数,也就是说,市民同样可用分批购买的办法来凑足数额。调查中记者发现,很多预付卡都会在使用说明上印有对售出的卡“不记名、不挂失、遗失不补、不退不换”等内容的限制。

在体育街的一家超市收银处,记者看到,不时有消费者用购物卡结账。正在购物的崔女士表示:这是单位发的福利,我们都很喜欢这样的福利,方便携带。”在崔女士看来,商业预付卡实名制对普通消费者影响不大,多数人办商业预付卡大都是送礼用。预付卡全部实行实名登记的作用也不大,1万元一张的不能办,改成十张1000元的一样可以。再则,不管谁去登记买卡,消费的时候也不用登记名字。因此,购卡实名制对于那些要行贿受贿的人没有什么约束力。

另据记者了解,支付宝从今年2月8日起,关闭了其信用卡充值业务,此举也是为了防止用信用卡套现,曾有买家可以用信用卡为自己的支付宝充值,过一段时间后再从支付宝中把这笔钱转移到一张普通的借记卡中,就完成了套现。

记者以客户的身份咨询位于秦蜀路的一家银行时,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对于持卡人来说,一旦发现套现或者因套现逾期未还款等,客户信用会进入系统的“黑名单”,对以后的贷款、融资都会造成影响。

     

责任编辑:刘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