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城乡住房大调查

2012-12-03 09:59:52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王隰斌 尹飞)为了进一步做好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日前,我市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城乡住房调查的通知》要求,全面展开城乡住房调查工作。

此次调查,以县(市、区)为主体,以街道办事处(乡镇)为节点,以社区(行政村)为基本调查单位,通过全市住房房源普查、城乡居民住房状况抽样调查和典型调查、城乡住房保障对象调查等方式,摸清全市城乡住房现状和城镇住房保障对象情况。

调查对象包括:供城乡居民生活起居使用的所有居住房屋,其中违章建筑住房、临时搭建房屋和独立建造的非居住用房不纳入统计范围;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所有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及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职工。

调查内容有城乡住房基本情况、城乡居民住房状况和城镇住房保障对象。其中城乡住房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全市城乡现有住房房源,重点是各类住宅套数、间数和建筑面积;现有保障性住房房源,包括已分配入住、已竣工未入住和在建套数及建筑面积;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尚未拆迁改造、集中连片的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包括棚户区建筑面积、居住住房套数(间)、居民户数和居住人口。城乡居民住房状况调查主要包括:户主姓名、家庭人口、房屋坐落地址、房屋类型、房屋性质、建筑面积、建成年代、产权、套型、成套情况等。城镇住房保障对象调查包括:城镇住房保障对象姓名、家庭人口和收入情况、现居住地住房情况、申请住房保障类型和审核情况以及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职工情况等。

据了解,目前我市城乡住房的调查工作已进入调查登记阶段,工作人员在此阶段要完成各类调查表登记填报、人工审核、数据上报等工作,此阶段工作将于12月15日完成。2012年12月16日到2013年1月15日进入数据处理阶段。2012年12月25日前,各县(市、区)完成数据审核和录入汇总,形成城乡住房调查报告,并将调查报告、汇总表分别以书面和电子文本的形式报市城乡住房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分析,2013年1月10日前将全市调查报告、汇总表上报省城乡住房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整个调查工作将持续至2013年1月中旬基本结束,调查数据将为城市规划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开展以及制定住房发展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政策提供可靠的决策和依据。

     

责任编辑:李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