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六部门联合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2012-12-04 10:07:24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白洁)近日,根据省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全省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晋人社明电[2012]31号)的安排部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总工会决定从2012年11月26日至2013年2月5日在全市联合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确保元旦、春节前后农民工能按时足额领到工资,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严厉打击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市经济转型跨越发展。
    此次专项检查分为四个步骤:一是宣传发动阶段。各县(市、区)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解决拖欠劳动者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宣传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提高用人单位和职工特别是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引导劳动者理性维权,促使企业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营造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制环境。二是执法检查阶段。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牵头,组织住房城乡建设、公安、交通运输、工商、国有资产管理等部门和工会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突出重点、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对用人单位进行检查,对辖区内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及发生过拖欠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情况逐一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重大拖欠工资案件要及时按规定启动应急预案并妥善处置,逐级上报,确保此次专项检查取得实效。三是督查阶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总工会将派出联合督查组,对各县(市、区)开展专项检查工作情况进行督查,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随机抽查企业等方式,进一步指导和督促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对各县(市、区)开展专项检查活动情况予以通报。四是分析总结阶段。各县(市、区)要认真总结这次专项检查开展情况,特别是重大案件的查处情况及应急预案执行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区别不同情况提出分类处置的具体意见和措施,并及时将专项检查书面总结报市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编辑:高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