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卫博 通讯员 段旭涛 张江红 柴林)12月13日,天空飘着雪花,天气骤然变冷。襄汾县塔儿山海拔1493米的山石路上,萧瑟的寒风吹打着干枯的丛林,显得格外清冷。
襄汾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队的薛建辉、宋康等5名队员挤在一辆战旗车里,颠簸着向上攀爬。山高路陡,让人不觉为车上的人捏了一把汗,心也悬了起来。每走一段路,他们就要找一处略微平整的地方,将车停放好,下车四处巡查一番。从山脚到山顶,每次都需要一上午的时间。
塔儿山铁矿石储量有2700万吨,且品位高、质量好,非法开采曾一度非常猖獗泛滥,2008年“9·8”矿难后,这里成为监管的重点区域。现在,上山的路几近废弃,就剩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队和乡政府巡查的人员还必须走。路越难走,队员们心里越踏实,说明到这山上偷挖铁矿的人越来越少了,路废了,就是没人来了。每隔一天,他们都要上山巡查一次。在这重重叠叠的大山里,四年来,他们天天如此,不论在暴晒蜕皮的酷暑,还是在冰雪封冻的寒冬。
像薛建辉他们这样的工作,全市仅国土资源系统就有2001人,占全市市、县两级国土资源部门在职人员的61.6%。这是四年来,全市国土资源部门打造“三优先”执法监察工作思路的结果,也是他们高效尽职履责、创新工作方法的有效实践。同时,在国土部门的推动下,全市逐渐形成了“政府统筹、部门协作、多方联动、齐抓共管”的国土资源监管大格局,共同守护着我市矿产资源的安全,守护着矿区百姓的平安,守护着地方党委、政府全力以赴发展经济的“后院”,为全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安全环境。
实行“三优先”提升执法监察工作吸引力
数据显示,2001年,我市主要经济指标曾跃居全省第二,但从2003年到2008年发生的14起10人以上安全事故,使临汾这个古代风韵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的开放大市经济遭遇重创、跌入谷底。而这14起事故中,就有11起与国土资源部门有关。
为什么这么多事故与国土资源部门有关呢?2009年初,上任刚刚几个月的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栗纲决心找到症结、改变局面。作为在国土资源战线拼打过30年的专家型干部,他融入临汾、亲历一线,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研,了解到其中一个重要原因——不少县级国土资源部门机关工作人员多,人浮于事,而基层国土执法监察力量基础薄弱,工作环境恶劣,风险大、任务重,工作艰辛。特别是在涉煤、涉矿县,有的村就有几十个私开矿点,三两个人,七八杆枪,如何能监管好几十平方甚至上百平方公里的土地呢!
经过反复讨论,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出台了“执法监察三优先”政策:人员优先挑选、经费优先保障、装备优先配备,学习、培训、提拔都向执法监察人员倾斜,形成人员能上能下、奋勇争先的流动机制。
有了看得见、摸得着的激励举措,“三优先”政策吸引了一批年轻有为、政治过硬、业务能力强的人员,自觉主动地选择到执法监察岗位。短短半年时间,全市17个县(市、区)形成了小县50%、大县60%的人员比例配置,全市国土资源总人数的61.1%从事执法监察和基层一线工作,为彻底扭转执法监察工作的被动局面奠定了坚实的人力基础。
在襄汾县国土资源局,除13个基层国土所外,还分别设立了土地、矿山两个执法监察大队,人员占到全局人数的64%,共配备23辆执法车,国土资源所全部达到了“六个一”标准,即一支高效廉洁的队伍、一套健全的管理制度、一处规范的办公场所、一辆专用的执法车辆、一个优质高效的服务窗口、一套完善的办公设备。在各项开支中,他们优先保证执法监察经费,车辆用油、维护以及监察人员工资福利,下乡补助按时足额发放。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襄汾县成立了一支矿山监察大队,以国土资源部门为主要力量,严厉打击金属、非金属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大队人员进驻东西两山矿区,对矿区实行全天候巡查监管,每月财政提供专项资金20万元,用于打击非法开采。这种空前的力度和手段,使非法开采人员闻风丧胆,襄汾县打击非法开采工作进入了历史最好阶段。
蒲县也是非法开采的重灾区,经过严格的法律法规和业务考试,该县地矿办选拔、抽调出92人充实到纠察大队和各基层所,占到总人数的65%。凡涉及打击非法开采的工作经费和业务经费,全部优先考虑并足额保障。在具体工作开展中,对各国土所实行了定岗定位、分组分工,分片包村、责任到人,并划分了热点、重点和一般区域,热点区域三天巡查一次,重点区域五天巡查一次,一般区域至少一周巡查一次,对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查处,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
乡宁县国土资源局针对执法监察队伍中不愿干、不敢干的状态,四年来,投入执法监察经费2599万元,配备执法巡查车辆32辆,测量设备60台,影像设备35台,并为执法监察人员购买人身伤害保险。同时,为调整充实执法队伍,该局明确规定,凡提拔干部,必须经过执法监察岗位锻炼。四年来,全局在执法监察人员中先后提拔股级干部28名,副股级干部56名。这些措施,直接吸引了执法监察人员数量占到全局人员的64%,执法力量得到极大充实。
四年来,全市国土资源系统调整配备了16个县局班子,市国土资源局科级干部实行全员下岗,竞争上岗,79名干部通过公开报名、竞职演讲、民主推荐、综合考评、组织考察,35人走上了科级领导岗位。“有没有干过执法监察”成为考察干部中讨论最多的一个条件。
启示一:执法者给力,违法者就会丧胆,违法行为才能消灭于萌芽。没有一支好的队伍,再好的决策也难以落实,实行“三优先”,对执法监察工作“高看一眼”,使最基层的人员有盼头、有后盾,监管队伍才能稳定,才会真正成为违法行为难以逾越的屏障。
创新手法 国土资源监管告别“独角戏”
国土资源部门筑牢执法监察的基础之后,全市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结合实际,创新了许多行之有效的办法,一种“政府统筹、部门协作、多方联动、齐抓共管”的打击非法开采工作格局,在各县市开始形成。
汾西县煤炭资源含量丰富,且埋藏浅、易开采,8个乡镇乡乡有煤,风化煤、露头煤分布全县,上世纪八九十年代,该县的私开口数量一度超过4000个,是全省打击私挖滥采重点监测的六县之一。
记者一行在汾西县佃坪乡采访时,恰遇到此巡查非法开采的汾西县县长毛跟云,说起汾西几年来的非法开采,他感慨万千,记忆立刻被拉回到上任初:“刚来时,就怀着以身赴死的悲壮心情,没有安全何谈稳定,没有稳定何谈发展,安全形势如此严峻,汾西的出路在哪里?”
几年来,汾西县除了加强日常监管,集中开展了“雷霆”行动、“百日千人”行动等7次大型整治和打击活动。特别是“强化县乡村组四级监管,用好公安巡警、国土执法、武装应急三支队伍,坚持县乡两个周例会制度,形成覆盖全县的一个情报信息网络”的“4321”工作机制建立后,全县86个县直单位都确定了包重点村、重点矿的责任,并明确了单位行政一把手负责制,乡镇副科以上干部、村支“两委”主要干部都确定了包重点矿责任,蹲沟守山,严防死守,村组党员干部也确定了一般矿点责任制。19个县直单位对18个重点村的重点矿点实行了24小时无缝隙、全天候跟踪监管。
2011年11月28日,汾西县召开县乡村千余人参加的打击非法采矿“拔钉子”百日专项行动动员大会。这是汾西县总结经验,巩固成果,由“盯矿”到“盯人”、由被动守护到主动抓捕的重要战略转变。
当年,汾西县出动巡查爆破人员3万人次,动用挖掘机、装载机1700余台次,重新炸毁填埋非法矿点984处次。2009年以来抓捕非法盗采国家资源涉案人员430人,其中刑事拘留并判刑85人,行政拘留共计345人。至此,汾西县曾占全市三分之一数量的非法采矿点全部得到控制,非法开采行为基本处于灭绝状态。
发动群众的力量打击非法采矿,是尧都区的重要特点。2011年,该区举重奖,实行全民监督举报制度,鼓励群众监督举报,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包括工作人员)有权举报全区范围内的私挖盗采行为,一经查实,将根据私挖盗采的破坏量,给予举报人1万元—5万元奖励。对乡镇一年内没有发生私挖盗采行为的,给予100万元奖励;乡镇、国土、公安部门每抓获一名私挖盗采矿主,奖励10万元,每抓获一名私挖盗采务工人员或运输非法矿产品人员,奖励5000元。
盗采利益大,举报风险高。考虑到这一点,尧都区公布8部举报手机号码,手机分别由区委书记、区长、区纪委书记、区委政法委书记,以及常务副区长、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区国土资源局局长掌控。凡接到举报,一经查实,由接受举报领导与举报人单线联系,把奖金直接送到举报人手中,有效消除了举报人怕打击报复的后顾之忧。该办法实行以来,当年奖励举报人11人,奖励金额26万元;奖励抓获矿主及务工人员的单位和个人28起,奖励金额80.5万元,共计奖励金额106.5万元。
霍州市不断完善市、乡、村三级监管体制,落实乡镇、国土、公安一体化制度,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立体交叉监管网络。该市建立了8项长效管理机制,即三级监管网络责任制、动态巡查报告制度、核查制度、举报奖励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联席会议制度、打击临边交界地区和重点、热点区域联合执法制度;明确了部门职责,同时明确了村支“两委”为“打非”工作第一监管人,乡镇为“打非”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并详细制定了“打非”奖惩办法。
四年来,霍州市共追究责任人59人,其中部门内14人,部门外45人,行政拘留20人,刑事追究11人,行政处分21人,党纪处分7人,矿山管理秩序明显改善,土地违法得到有效遏制。近两年,非法违法采矿发案率为零。
随着打击非法开采力度的逐年加大,各县市非法开采形势已得到遏制,但县与县交界的边缘地带成为打击非法采矿的“死角”和难点。国土资源秩序要好转,就绝不能让“死角”继续存在下去。
2011年11月22日上午,寒风刺骨、北风呼啸,全市打击非法采矿“边界行动”现场动员会在汾西县佃坪乡好汉腰山头举行,这里是两个主要产煤县汾西县与蒲县的交界处。“边界行动”就是向残存的私挖盗采窝点及背后的保护伞宣战,严打不法分子,彻底铲除私挖盗采滋生的土壤。
行动中,副市长杨治平带领市国土、安监、煤炭、煤监、经信、煤运、公检法系统等部门负责人,以及12个涉煤县(市、区)有关领导,当场将一座非法矿井炸毁封闭。展示了全市上下铲除私挖盗采的坚强决心,不少非法开采分子企图借所谓“死角”继续大发其财的侥幸心理受到重创。
这次行动还以制度的形式明确了我市各涉煤县(市、区)落实属地管理,按照边界300米联合监管的原则,共同进行排查和整治,共同承担连带责任,解决了长期以来县与县边界不清、监管困难的问题。
启示二:违法者的利益有多大,执法者的阻力就有多大。单打独斗战胜不了无处不在的对手,墨守成规也应对不了不断变化的形势。我市各县(市、区)在执法监察工作中,上上下下、方方面面、时时刻刻都“动”起了来,这种纵横交错的天罗地网,就是国土资源共同责任机制的体现。形成国土资源执法“大格局”,才能取得执法监察的好局面。
打疏结合,确保长治久安不是昙花一现
在家过过春节,合家团圆,对于平常人来说,是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但多年来,每逢节假日,特别是春节,正是非法采矿分子最容易钻空子的时候。
市国土资源局分管执法监察工作的副局长王青川,对此非常清楚:“老百姓的节假日,就是我们执法监察人员的重点工作时段。不少非法采矿者都抱有侥幸心理,认为节假日政府机关都休息,因此一到这个时候,不少关停或取缔的非法矿点都想方设法伺机重新开工。”每到夜深人静或是节假日,便是他们对非法采矿重点地区进行突击巡查的时候。四年来,王青川如此,2000余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人员也都如此。
据栗纲介绍,执法监察人员对工作的这种迫切和热情,除了“三优先”的引导外,内部追责也起到了重要作用。在提升执法监察工作吸引力的同时,全市国土资源部门始终没有放松过对违法违纪、监管不力、执法不严责任人的惩治和问责力度。
2011年,市县两级国土部门主动处理的干部达86人,其中65人因日常巡查不到位、执法监管不力受到党纪政纪处分。2012年,全市国土资源部门又主动问责29人。
机制吸引在前,问责督促在后,在动力和压力的“同向”作用下,全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劲头急剧上升。国土资源部门的执法监察人员和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巡查乃至通宵达旦,已经是家常便饭。
2010年4月29日晚9时,蒲县县长闫建国带领政府办、地矿、公安等部门负责人,到东部产煤乡镇进行突击夜查。行经太林乡武家崖村时,遇上一辆农用小金刚三轮车,闫建国亲自下车检查,发现车上拉着4吨原煤。随后公安部门顺藤摸瓜,将在武家崖山上私自开矿的辛常青等依法予以拘留。
为了得到汾西县非法采矿点的实地信息,2010年国庆节刚过,栗纲就曾有一次十分“诡秘”的暗访:他悄悄带了三四个人,换上旧衣服,在当地租用了一辆面包车,以买家身份走访了群众举报的4个私开矿点。后经实地测量鉴定,4个私开矿点采出矿产品价值总额高达425万元。这次“暗访”,掌握了当地的非法采矿的第一手资料,为后续的行动提供了依据。
一切决心和举措,最后都可以在数据中得到体现。
2009年至2012年,我市先后开展了打击非法采矿“风暴”行动、“利剑”行动、“打非惩腐”专项行动、“春雷”行动和“边界”行动,发现有动工迹象的矿点1443处,关闭、炸毁私开矿点1870处,重新封堵和填埋427处。全市共抓捕非法开采人员1481人,行政处分187人。仅汾西县在2011年“拔钉子”专项行动中就刑事拘留51人,行政拘留228人。
对非法采矿,仅仅靠打击,在利益的诱惑下难免死灰复燃。为参与非法采矿的人找到出路,也是打造国土资源管理秩序长治久安的重要一环。
陈建华,汾西县原无证矿主,响应县委、县政府“一手抓打非、一手抓调产”的号召,办起了山西省龙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公司加农户的形式,拉动农民种苦荞,实行订单农业,对汾西县起到了“种养加”的龙头带动作用。现在全县种植面积达2.5万亩,涉及农户1万余户,现在市场前景十分可观。
蒲县东河村村民李云在非法开采猖獗的时期,曾经也涉足私挖滥采。两年前承包了村里的五个蔬菜大棚,雇佣五个劳力,每年有10多万的收入,他站在自己的蔬菜大棚前,指着周围一大片一大片绿油油的庄稼地对记者说:“那个时期,老百姓都看不上种地,这些地都撂荒了。近几年,老百姓都知道非法的事情不能干了,荒地现在都绿了,土地里刨金子还是咱老百姓的正道……”
明显的变化,还体现在数据看不到的地方。
四年来,全市私挖滥采基本灭失,连续四年没有出现因非法采矿而引发的重大安全事故,卫片执法零问责,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得到有力保障,矿产资源整合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更重要的是,全市国土资源部门的工作作风和整体形象一扫“9·8”之后一度的迷茫和失落,有了根本改观。如今,这里上上下下都“精气神儿”十足,形成你追我赶、奋力争先的氛围。
这一切的变化,在栗纲看来,都是从“三优先”和执法监察大格局开始的,虽然全市非法开采得到有效遏制,但他仍表示:“心里这根弦时刻都不敢放松,保障发展与保护资源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每一天都是新开始。”
启示三:在我市现时的国土资源执法机制设计中,如果说“三优先”是“我要干”,内部责任追究就是“要我干”,这两者结合在一起,执法工作就不会懈怠;严厉打击是实干,疏导出路则是巧干,这两者结合在一起,我市资源开采秩序乃至安全生产形式的变化就不会昙花一现。
责任编辑:高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