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通讯员 李现俊 赵启荣)2012年10月25日13时许,襄汾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四中队民警张聪聪、王龙飞按照中队安排前往丁陶大道北口执行勤务。行至北大街转盘处,发现路旁一中年男子神色紧张,正手指身边的一个红色带锁拉杆箱与周围几个人说着什么。他俩近前询问。原来,几分钟前,男子坐一辆“临汾—吉县”的班车,行至襄汾下车。在去行李仓拿自己东西时发现一红色拉杆箱压着东西,便将其取了下来。谁料,取下东西后,因售票员大意,竟没有将拉杆箱放回原位,而是跳上车扬长而去。这位中年人急得大喊,却无济于事。看着身旁的拉杆箱,他一时手足无措。听了男子的叙述,二民警当即立断,很快拦了另一辆“临汾—吉县”的班车,询问了前车的车号、司机电话等情况,并迅速将电话打了过去,证实了上述情况。民警通知失主尽快设法到中队领取拉杆箱。
下午15时30分许,那位班车的售票员和失主如约而至。一见面,他们一面连连自责,一面对民警的负责精神表示赞叹不已,同时拿出200元作为酬谢,被民警婉言谢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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