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路上抒写为民情怀

2013-01-07 08:36:50 来源:临汾新闻网

    2012年以来,对霍州法院执行局连续4次执行款物集中兑付大会的采访报道,令笔者的心灵受到震撼,座谈交流、实地采访、同赴执行现场,干警们平静的叙述令听者惊心动魄,他们带笑的话语同样让人无法平静。为了不打“法律白条”,为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霍州法院在近年来全力破解“执行难”,执行干警以强烈的责任感和强硬的执行能力,坚守着法律的最后一道底线。
    什么是执行难?“执行难”曾被形象地概括为四句话,即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应执行财产难动。”
    霍州法院执行局结合霍州风土民情及法院实际,围绕“攻克执行难”这一总体思路,决定按计划,分阶段、有步骤地开辟四项执行新路径。即启动反规辟执行,防止被执行人逃避债务;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督促被执行人履行债务;公布被执行人信息、建立被执行人诚信档案;建立畅通路径,及时了解被执行人状况,将被执行人的活动纳入全社会监督中。
    在此基础上,霍州法院执行局进一步强化执行人员的观念更新,要求法官在执行活动中做到能和解的案件全力促成和解,将和解工作贯穿执行工作人每个环节、每个阶段,时刻注意捕捉可和解的因素。能即时履行的案件全力促成即时履行,能握手言和的案件全力促成握手言和。他们要求法官主动了解当事人思想动态,详细解答当事人的疑问,帮助解决其实际困难,取得当事人信任,增强当事人对法院的理解与信任,促使双方做到相互理解,实现“息事宁人,案结事了”的办案目标。
    亲兄弟明算账,但即使如此,有时也会反目成仇。前不久,霍州市刘家庄一对亲兄弟曾因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纠纷,诉诸法院。兄弟对簿公堂,对家庭原来承包的土地互不相让,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争议土地归兄方使用。判决生效后,兄方申请法院执行,而被执行人弟方拒不交出土地。还扬言“法官敢来执行,我让他们有来无回”。法官申国忠接收案件后,认真研究案情,详细了解兄弟俩产生纠纷误解的原因,改变传统的依靠强制措施、就事了事的办案方法,而是邀请基层组织村委会共同做兄弟俩的工作。讲道理,摆事实,说法理,谈人情,围绕纠纷产生的症结,申请人的土地使用权的行使,反复谈心,促使兄弟俩和好如初。
    霍州市民侯玉清近日从执行法官高峰手中接过4万元,她真诚地对法院说:“今年的春节一定是我十年来过得最畅快的一个节日,谢谢你们。”
    十多年前,侯玉清向孙某借款4万元,并要求其支付利息。孙某多年来无意偿还。执行法官高峰向孙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又经过多次沟通无效果。法院执行局对孙某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但孙某依然是分文未付。随后,案件被转到公安机关侦查。从程序上说法院案件就算结案了。一晃十年过去了,申请人继续到法院要求执行,执法官高峰在办案之余延伸服务,深潜基层,帮助解决其实际困难,取得当事人的信任,孙某委托其兄长到法院与申请人和解,一次性还给侯玉清4万元。
    在执行介休孔家堡洗煤与霍州韶钢煤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院长杨建民亲自抓、亲自管,院党组精心谋划、集体上阵、上下同心,对执行案件所涉及每一个步骤、程序、措施都一抓到底。申请人向该院提供执行财产线索,被执行人在第三人霍州市煤电集团有限公司有债权600万。分管副院长王泽兵,执行法官申国忠、陶峰,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向霍州煤电集团公司送达执行裁定,冻结被执行人在第三人处的债权600万元,受到当事人的好评。
    霍州法院化解矛盾纠纷的过程,就是法官发现社会问题、弥补社会管理漏洞、参与社会管理的过程,通过关注民生、服务企业,法院维护了司法权威,保障了经济建设有序发展,促进了当地社会和谐。2012年以来,霍州法院执行局共受理执行案件155件,申请执行标的1000多万元,结案包括积案190件,执行标的800多万元,执结率达123%,执行标的到位率78%。
    在最近的一次执行款物集中兑付大会上,院长杨建民说:“今天申请执行人领取的不仅仅是现金,更是公平和正义的弘扬。法院法庭是公平正义的殿堂,公平正义诠释了司法的灵魂、司法的本质。我们在这里召开法院执行款物兑现大会旨在向社会、向群众表明,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一定要兑现,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一定要得到保护。(通讯员 曲彬)

     

责任编辑:高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