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苏亚兵)近年来,我市各级人口计生委(局)、计生协指导各基层组织按照创建活动的“六好”要求,提高群众参与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的自觉性为目标,认真落实对计生家庭的各项奖励、优先政策,逐步形成了村(居)两委、计生专干、计生协“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
2012年,为深入推进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全面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有效途径,建立健全群众自觉参与和实行计划生育的长效机制,省人口计生委、省计生协继续在全省开展了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千村(居)示范创建活动。
我市各级人口计生委(局)、计生协指导各基层组织,以修改完善计划生育村规民约为切入点,以维护实行计划生育群众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基层协会组织和阵地建设,有力地推动了示范村(居)创建活动的健康发展。为进一步推动工作,树立典型,推广经验,省人口计生委、省计生协决定,命名我市尧都区屯里镇韩村、霍州市鼓楼街道南街社区、洪洞县赵城镇磨头村、隰县城南乡七里脚村等20个单位为“2012年度省级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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