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苏亚兵 田志华)“家里太困难了,我想提高低保待遇,但是过去两个多月了,社区居委会还是没给我盖章。”1月18日,居住在向阳社区的郑女士来到本报,称自己家庭困难,到社区办理提高低保手续,可是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总是不给盖章。
据郑女士介绍,她是四川人,来到临汾10多年了,2010年由于女儿要上高中,所以将户口迁到了临汾。“家里条件实在是太苦了,孩子今年17岁,由于营养不良瘦的只有50多斤,去年办理了低保,条件才有所改观。”郑女士介绍道,她只身一人带着女儿,一直租住在向阳路,由于身体不好,又没有稳定工作,只能做点零碎工养家,女儿今年上高三,家中的经济负担更为艰苦,已经无法正常生活。
“去年10月份,我听说可以申请提高低保待遇,便到民政部门领取了《低保对象家庭收入变动申报审批表》。”郑女士说,去年10月25日,我填写好表之后,就去社区盖章,但是社区工作人员让我星期一再来,我等到星期一又到社区,社区工作人员却说,由于主任去开会,所以无法签字盖章。几天后,我再次来到社区,社区工作人员表示,申请提高生活保障是需要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等部门签字、盖章审核的。就这样我去了10多次,社区都没有给我签字、盖章。
18日下午,记者来到郑女士所居住的向阳社区居委会,该社区居委会主任李玉荣告诉记者,并不是社区不给郑女士签字、盖章,而是因为提高低保待遇,是需要一步步审核的,等审查合格后,才可以给郑女士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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