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事诉讼法》实施后,侯马市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积极行动,及时对在押人员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全力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2013年1月12日,该院驻所检察人员在巡视监室时,了解到在押人员周某有咳嗽、发烧症状,经询问得知周某曾有过肺结核病史。驻所检察人员立即建议看守所将其隔离,并会同看守所与市人民医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周某的病情进行了确诊。由于周某正处于肺结核活动期,有较强的传染性,驻所检察人员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的相关规定,立即启动了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并向办案单位提出对周某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办案单位及时对周某变更了强制措施,确保了监所安全。通讯员 王森发 李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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