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道路交通管理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创优发展环境,临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现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有序和畅通
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信息化建设、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以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共建和谐有序交通环境为主线,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文明执法,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对交通违法处罚,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对“绿色通道”车辆和抢救伤病员或运送紧急救援物资的车辆发生交通违法行为,不扣车,不扣证,教育放行,将违法情况抄告车籍所在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三、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不断出台便民利民新举措,简化交通违法处理、交通事故处理和车辆业务办理程序,严格按照市效能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项制度要求,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快捷的服务。今年在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四自一网”、“阳光服务站”、“阳光流动服务车”和“网上自主选号”工作新模式的基础上,继续创新服务项目和扩大服务范围,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四、加强队伍管理
继续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认真落实公安部“五条禁令”、“领导干部五个严禁”、省公安厅“六条警规”、“关于改进工作作风九条规定”和市公安局“从严治警八条规定”,严格执法纪律,加强执法监督,实施阳光警务,打造阳光警队,对乱罚款、收黑钱等公路“三乱”行为,将严格依法依纪给予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共同监督我们交通民警的执勤执法活动,欢迎大家举报,举报方式可以通过网络,邮寄信件、电话和上门举报,对于大家的举报,我们一定会认真查实,严肃处理,给人民群众满意的交代。
监督电话:0357-2168800 2168872 2168873 2168875
2013年3月4日
责任编辑:高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