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郝海军)3月25日,大宁县刘先生拨打热线电话称,自己开车送了一个病人去医院,因为急着送人就把车暂时停在了县城关医院附近,结果两分钟后他出来的时候,车已经被交警部门拖走。“咱着急送病人,就认栽吧。”刘先生说,但是当他缴罚款的时候,奇怪的事情叫他又憋屈又纳闷。
刘先生回忆,交警告诉他,缴拖车费300元(有临汾市福云车辆救援有限公司票据),200元的违章停车罚款就不用缴了,当他开车出门时,停车场收了20元的停车费,但没有任何票据。出门后刘先生寻思着:交警怎么“好心”起来了?难道这罚款他说缴就缴,说不缴就不缴?拖车公司和交警之间会有啥猫腻?
3月26日上午10时30分许,记者拨打大宁县交警大队7725006的值班电话没人接听。随后,记者又拨打了临汾市交警支队法制科的电话,该科室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说,一般情况下,都是要对违章停车进行罚款的,而且交警部门和拖车单位要出罚款单、拖车费等票据。
据该科室人员介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交警要是遇到违章停车的车主在车内或附近,交警部门可以警告其赶紧将车开走,不予罚款;要是车主不在车内或附近,在不影响交通的情况下一般都是“贴单”;要是停车的位置影响了交通,车主又不在现场,交警部门就要将违章的车辆拖走。要是遇到外地车辆被拖走,车主缴罚款的时候,交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条款,可以对其口头警告,不予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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