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街羞辱“小三” 勿以大恶惩小恶

2013-04-02 10:06:38 来源:临汾新闻网

日前,一段视频在网上热传,视频中,一名疑似“小三”的女子被几名妇女当街扒衣、泼粪。事发时,该女子约4岁的女儿一直在旁边哭喊求救却无人理会,事件持续近一个小时。

看罢这条新闻,相信观众都会有不同反应,叫好声、谩骂声、质疑声都会响起,但笔者却五味杂陈。诚然,做“小三”,当第三者,为人所不齿,是不道德的,但当众侮辱他人,当街滥施私刑,尤其是还当着人家孩子的面,羞辱人家的母亲,是一种以大恶惩治小恶,是更恶劣、更不道德。

在我国的《婚姻法》中,实行一夫一妻制,夫妻双方相互有忠诚的义务,任何一方出轨,都为法律所不容,在道德的审判台上,小三”都是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在中国的封建社会中,以男人夫权为中心,婚姻也是以男性为中心,女人只是男家的私产,甚至只是男家传宗接代的工具,许多女性结婚后没有了自己的姓名。女人出嫁,被认为是泼出去的水,必须从一而终,稍遇不满,便会被男家一纸休书休回娘家。在男权社会中,男人可以三妻四妾,甚至可以公开招妓嫖娼,女人稍一出轨,轻则被夫家休妻,重则遭沉塘处死。

新中国建立后,《婚姻法》实行一夫一妻制,保护女性合法地位,并加重了对家庭暴力等婚内犯罪的惩处力度。但随着社会生活的不断变化,许多人在道德失守的前提下,男的寻花问柳,女的红杏出墙充当“小三”,早已经为人们司空见惯,不过传统的道德舞台上,破坏婚姻忠诚的第三者仍被大多数公众认为是不道德的。正是因为第三者处于道德上的弱势,打人者才自以为站上了道德制高点,可以随意践踏他人的尊严。也正因为如此,小三”被围殴、扒衣、泼粪,4岁小女孩哭喊求救,围观者也大多无动于衷,甚至还心中暗暗叫好。正是因为社会公众这种默许才使得打人者没有心理顾忌,可以肆无忌惮、为所欲为地嚣张近一个小时。

表面上看,暴力插手道德,打人者威风十足,围观者赚足眼瘾,但从法律角度上讲,不管“小三”做错了什么,依据国家法律,她都是社会公民,公民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其他公民都无权对其进行人身伤害,更不要说公开动粗,扒衣、泼粪侮辱了。法律明文规定,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涉嫌构成侮辱罪。

暴力插手道德,以大恶惩治小恶,没有赢家,也拯救不了滑坡的道德情操,更挽救不了同床异梦的夫妻感情,只会给社会造成更深的伤害。(来祥生/文)

     

责任编辑:付基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