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闫璟)近年来,市总工会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以依法推进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为重点,针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强化协商理念、注重协商效果,把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纳入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轨道。目前,全市共签订工资集体协议606份,覆盖企业8545家,覆盖职工45.3万人。
工资是职工的核心经济利益。通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表达职工的利益诉求,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解决职工工资问题的最直接的措施。市委、市政府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高度重视,市委主要领导每年都要专门听取市总工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专项汇报。同时,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做好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实施意见》,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企业家协会以劳动关系三方名义共同下发了《关于开展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集中要约专项行动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为全面推进做好这项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保障。每年,市总工会都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来抓,市县两级工会都成立了工资集体协商领导组,加强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领导,形成了“党政主导、三方协作、工会力推、企业和职工参与”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格局。与此同时,市总工会领导干部纷纷深入基层,就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行指导,通过主席包片、部长包县、一般干部包企业,对存在的问题现场指导解决,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会干部人人抓的工作态势。连续数年,市总工会每年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百日攻坚行动”、“集中要约行动月”、“工资集体协商建制扩面提质年”等专项行动。每年都成立工资集体协商专项督导组深入县(市、区)总工会、基层工会现场检查、指导工作的推进情况。
为了全面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落在实处,市总工会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宣传造势。通过各种新闻媒介,大力宣传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重大意义。同时借助市总工会职工电影放映队的有效资源,深入企业、车间,把工资集体协商宣传片和维权影片送到职工身边,发放工资集体协商知识手册,扩大宣传效果,提高维权意识,增强企业和职工双方参与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主动性。
二是典型培育。坚持“以点带线、以线促面、典型引路、全面提升”的工作思路,开展典型的培育选树工作,用典型带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整体水平的提升。先后选树培育了市煤炭行业工会、霍州家居装饰行业工会、翼城纺织行业工会等多个先进典型。
三是激励机制。每年年终要求各县(市、区)总工会、基层工会将其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合同文本、总结材料上报市总工会法工部,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行评比表彰。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针对企业老板“不愿谈”、工会干部“不会谈”、企业工会“不敢谈”的问题通过反复研究、不断摸索,制订了一具体措施。针对“不愿谈”的问题一方面实行资源联动,将工会资源向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开展得好的企业倾斜,把此项工作列入“五类工会规范化考评办法”的刚性考核指标,实行一票否决;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公选直管”产生的工会主席的积极带头作用。针对“不会谈”的问题,市总工会经过与各县(市、区)工会沟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招聘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并实行市县两级双重管理,共同考核工作,共同承担工资。对过去从事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工会干部和招聘的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加强培训和轮训,教会大家“怎么谈、谈什么”。针对“不敢谈”的问题,运用工会联合会的优势,按行业、按区域开展行业性、区域性工会联合会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同时根据所辖企业的特点建立不同的谈判模式,结合企业经济效益的不同有针对性地进行分类指导:对经济效益比较好的企业侧重谈实际工资额的增加、谈增长幅度;对经济效益一般或比较差的企业侧重谈工资的按时足额发放,确保不拖欠职工的工资;对于股份制企业,在“按资分配”的基础上,实行“按劳分配”,收入分配侧重向一线职工倾斜、向最苦最累的工种倾斜。对于个别由于受经济下行影响,效益下滑较为严重的企业,在保障企业首先“不裁员”的情况下,接受企业方提议,通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适当降薪,并做好广大职工的思想工作,教育引导职工与企业同舟共济、共渡难关。
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市总工会连续四年荣获“全省工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和推动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发挥了工会组织应有的作用。
责任编辑:席沛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