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2013-07-10 09:49:42 来源:临汾新闻网

    长期以来,食品加工小作坊一直是各级质监部门监管的难点和重点,也是食品安全一个不容忽视的关键环节。为了加强对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监管,近两年来,洪洞县质监局结合全县经济发展实际,通过沟通协调、制定流程,突出特色、强化服务等多种措施,进行了大量积极有效地探索和实践,把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监管做成了一篇大文章。

    夯实基础 迅速打开监管局面

    洪洞县作为全市人口第一大县,辖区内仅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就多达600余家,分布在全县各个乡镇,涉及面广、点多、布局分散,监管难度大。自从《山西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办法》、《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和临汾市质监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指导意见(草案)》出台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兄弟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洪洞质监局迎难而上,认真安排,周密部署,迅速有序地展开了此项工作。
    第一次承担小作坊许可监管工作,没有现成的经验和模式。为了吃透文件精神,夯实监管基础,少走弯路,洪洞县质监局首先开展了摸底调研,对全县600余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进行了地毯式排查走访、调研,掌握了大量的一手资料。特别是对全县具有传统特色和一定影响力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集中区域进行了认真调研,采取深入现场、与作坊主座谈等形式,了解小作坊的生产工艺、销量情况、销售区域、利润率和面临的困难及需要解决的问题,为小作坊许可监管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参照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发证条件要求,对照小作坊监管办法,结合实际,该局在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学习培训的同时,还多次请教市质监局和食品生产许可证核查人员,进一步梳理、归纳相关要求,并制定了详细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证发证流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等相关文书和监督管理办法。
    为了大力推进小作坊许可工作的开展,洪洞县质监局多次与县政府分管领导、县食安协办沟通,并在县食安协办的主持下与工商、电力、盐务等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取得部门间的大力支持。质监生产许可证成为办理营业执照等的前置手续。通过兄弟单位的有力配合,有力的推进了小作坊的许可工作,迅速打开了全县小作坊监管工作的新局面。

    试点先行  因势利导逐步推进

    为了使小作坊的监管工作与县域经济发展和食品安全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高监管工作的实效性。该局结合当前全县提倡的发展一村一品,保留传统特色食品等工作实际,确定了“强化服务、保留传统、突出特色、保障民生”的工作思路。
    一是试点先行。优先选取了本县具有地方特色和影响力的李堡熏醋、万安熏醋、万安咸菜、官庄豆腐等传统特色食品作为许可试点。并在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中优选了五家条件较好、业主食品安全意识强、办证积极的小作坊,派出有经验的监管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在保持传统特色手工工艺、满足食品安全要求和保证食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生产条件改造、规章制度建立等工作。二是因势利导。发挥服务和技术指导优势,指导小作坊在生产条件、工艺流程等方面进行改造,帮助小作坊制定出了较为完善的规章制度。引导、帮扶小作坊走上良性、规范发展道路,使广大小作坊在保障食品安全、合法经营的同时发展壮大。三是巩固成果。通过试点工作,对原有的相关规定进行补充完善,并以文件形式固定下来,为小作坊的监管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

    规范完善 建立监管长效机制

    小作坊的许可和监管工作面临着点多、面广的问题。工作任务量的倍增,对全局现有的监管力量来讲,将是一个巨大的挑战。为此,洪洞县质监局确定了严格许可、小作坊质量承诺、业主自律、协管员协查和监管人员巡查相结合的监管办法。
    首先,严格小作坊的生产许可工作。小作坊的许可工作是做好小作坊监管工作的第一道关口,该局要求许可和监管人员严格按制度执行。对小作坊的现场核查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和谁许可、谁负责制度,并提出了“两个不予许可原则”即:业主食品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淡薄的不予许可、生产条件不能满足生产的不予许可。县局对许可情况进行跟踪抽查,一旦发现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立即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撤销许可。其次,实行小作坊质量承诺制度。所有批准设立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必须签订《山西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承诺书》,该局还为每一个小作坊指定监管人员,并将监管人员照片、联系电话、举报投诉电话连同作坊信息、承诺书等制成版面悬挂。
    再者,建立小作坊监管档案。在小作坊取得生产许可证后,将小作坊的相关资料审核归档,建立小作坊许可档案。
    经过一年多的努力,截至目前,该局已发放《山西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证》5个,4家小作坊已完成现场核查正在整改之中,另有8家小作坊正在进行生产条件改造和相关制度的制定。记者 李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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