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室盗窃团伙被查获

2013-07-11 09:55:49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赵文家)攀爬阳台入室盗窃是夏季多发性的侵财案件,犯罪分子趁受害人凌晨熟睡之机,攀爬楼房撬开阳台防护网进入室内实施犯罪。针对此类案件,临汾市公安局直属分局高度重视,结合当前全市公安机关开展的“平安临汾”夏季严打整治专项行动,联合作战、打防并举,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不受侵害。7月7日,刑警大队二中队与解放路派出所经过积极布控、缜密侦查,快速出击,携手打掉一个重庆酉阳籍人员攀爬楼房入室盗窃团伙,受到群众拍手称快。
    7月6日,解放路派出所根据预警,在市区某宾馆和某招待所相继查获涉嫌盗窃的重庆籍人员5名。按照局领导强调的“从证据入手,政策攻坚,打开突破口”指示精神,此案移交刑警大队二中队进一步调查深挖,扩大战果。在分管领导和刑警大队负责人的统一指挥下,专门抽调精干警力协同办案,兵分多路开展工作。二中队负责人针对该团伙成员昼伏夜出、相互交叉掩护作案、频繁更换住宿地等特点,以近期同类案件的发案情况和缴获的物证为基础,带领民警在全面搜集犯罪嫌疑人的生活轨迹后,进行了专门的研判和分析,根据犯罪嫌疑人的个人特点,以凌厉的攻势从证据入手,一举突破了该团伙的防线,成功破获案件。
    现查明:犯罪嫌疑人黄某(男,37岁,重庆酉阳县人丁市镇人,1996年因盗窃被判刑11年)伙同陈某某(男,39岁,酉阳县小河镇人,2010年因盗窃被判刑1年)、邱某某(男,29岁,酉阳县丁市镇人)、秦某(男,37岁,酉阳县小河镇人)、翁某某(男,37岁,酉阳县铜鼓乡人,2005年因盗窃被判刑7年)于2013年4月份以来,在我市各小区内,采取攀爬阳台入室的手段,大肆盗窃作案20余起,涉案价值10万余元。
    现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责任编辑:邱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