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本次天然气置换工作的顺利进行,请您仔细阅读我们为您发放的宣传材料,并按照以下日程安排给予配合。
置换前经查有余额的客户,余额可在置换后继续使用。欠费用户应补交欠费。为了确保交费IC卡能足额支付已消费的煤气费,请在卡内存足余额(预计需100元),以保证转换成天然气后仍可继续使用。
7月26日开始我们将上门为您开具《天然气灶具领取凭证》,请您准备好《煤气使用证》、户主的《居民身份证》(代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上门发放《天然气灶具领用凭证》时家中无人的客户,需持上述证件到发灶点补办领灶手续。
8月8日开始持《灶具领取凭证》、《煤气使用证》或煤气缴费卡、身份证,按《关于天然气置换灶具发放工作的通知》的内容要求,在指定发灶点领取或购置天然气灶具,具体发灶时间、地点请留意我们在小区院内张贴的《天然气灶具领用通知》。
8月15日—8月17日,请客户家中留人,工作人员将入户检查天然气灶具安装情况并关闭煤气热水器进气阀门,张贴《严禁使用》封条及《未改造严禁使用》标识等,原煤气热水器在改造、验收前严禁使用。
8月15日中午12时至13时请按照《天然气灶具安装注意事项》自行安装天然气灶具,并将软管两端连接处的管卡安装到位,13时开始工作人员将上门检查天然气灶具安装、软管两端连接处管卡安装情况及抄表收费、结算余额、转换户种,8月16日上午8时开始管网升压、入户安全检查,请家中留人配合(具体见天然气置换入户时间通知)。
特别提醒:
1、8月15日中午12时前仍使用原煤气灶具。
2、8月15中午12时至13时自行安装我们为您发放或您自行购置的天然气灶具,并将软管两端连接处的管卡安装到位,严禁使用原煤气灶具,以免发生危险。
责任编辑:柏东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