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落实司法为民的实效,曲沃法院严格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努力帮助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切实彰显司法为民情怀。近日,曲沃法院运用司法救助手段成功化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实现了双赢,取得了案结事了的效果。1988年9月,被告席某某向原告王某某借款1600元,后席某某分3次共计归还810元,尚欠790元未予偿还。后双方就剩余的790元达成还款协议,并约定了利息。但借款到期后,席某某却未能如约。该案经一审、二审判决,席某某归还王某某790元及利息。判决后,席某某一直未能履行,王某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曲沃法院受理后,立即向席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进一步了解得知,席某某现已七旬有余,患有白癜风,老伴也已七旬,瘫痪在床,家庭境况十分窘迫,且是村里的低保户,没有任何财产可供执行。但是法不容情,在事实和证据面前,被告必然要承担败诉的结果。然而这时的王某某还不依不饶,多次到县上上访,造成法院工作被动。
于是,执行法官果断启用司法救助程序,向院领导汇报案件及当事人情况,经院领导研究该案申请人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经审批,为席某某申请到司法救助款2000元。至此,通过法院伸出援助之手,不仅帮助席某某渡过了难关,还了却了王某某25年的心结,也使一起涉诉信访案件得以化解。 通讯员 薛江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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