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电话诈骗案件呈上升趋势,其方式可谓花样繁多。然而更让人匪夷所思的是,竟有人冒充省级领导以购书为由专门针对企业单位进行诈骗的。
近日,曲沃县法院刑一庭审理了一起7名80后农民冒充省级领导以购书为由诈骗企业单位的诈骗案,主犯孙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其他6名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处不同刑罚。
2011年6月以来,被告人孙某先后以他人的身份证办理了三个手机号,以其妻等人的名字分别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山西闻喜县等办理了银行账户,通过上网与工商银行北京支行的两个账户取得联系,将该两个账户作为诈骗既遂的转账账户。并通过网上购买了北京市商业专用发票,制作了山西、内蒙古等地消防队、环保局等单位的红头文件,私刻和打印了该文件上的印章,从而进行诈骗活动。一切就绪后,孙某及同案被告人先在电脑上查找到被骗单位的企业名称、法人名字、从业范围等,然后冒充省级消防总队、税务局、城乡建设厅等单位的某位领导给被害单位的法人打电话,要求该单位购买相关书籍,多则数千元,少则千余元,被害单位信以为真后,孙某就将汇款通知、发票及相关书籍寄到被害单位,被害单位将书款汇入孙某指定的账户。通过上述方式,被告人孙某等7被告人自2011年6月至2012年7月先后诈骗山西、内蒙、河北等七地49家单位,骗取钱款13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孙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其是消防等单位工作人员的事实,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并因此处分财产,其行为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所有权,构成诈骗,遂作出上述判决。通讯员 薛江波
责任编辑:秦芳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