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TV里享清凉 “霸王条款”不地道

2013-08-08 21:13:52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成华)连日来,随着气温的不断飙升,不少市民选择去KTV欢唱来享受清凉与惬意。然而,部分商家出示的一些霸王条款却令消费者不禁“闹心”。8月7日,市工商局尧都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KTV消费,莫让霸王条款坑了您。

“一次性储值满500元返80元;消费1000元送精美红酒1瓶;本卡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据市工商局尧都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主任秦民生介绍,近年来,随着人们消费水平的逐步提高,越来越多的市民选择走进KTV里尽情欢唱、享受轻松。然而,在消费过程中,部分KTV经营场所出售的会员卡上标注有“本卡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以及在促销活动条款一一列出后,则标注“本公司对活动保留最终解释权”等字样。

据了解,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经营者不得在格式条款中排除消费者的权利,其中一项就包括“解释格式条款的条例”。在此,工商部门也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在KTV等娱乐场所消费的过程中,还要谨防“谢绝自带酒水”等霸王条款。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经营者不得以任何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做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除此之外,一些KTV等娱乐场所中出现的‘禁止消费者自带酒水、食品’等霸王条款,则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属于违法行为。消费者一旦在消费过程中遭遇霸王条款,可及时拨打12315,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秦民生表示。

     

责任编辑:李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