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五个强化”加大客运车辆交通安全管理

2013-08-13 11:09:51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交管局、省厅交管局党委的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客运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有针对性地制定管控措施,有效预防客运车道路交通事故,近日,临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就客运车及旅游客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提出“五个强化”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客运车辆管控工作。结合当前正全面开展的“道路客运安全年”、货车“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等一系列活动,全市各公安交警大队要将客运车、旅游客车作为辖区管控重点,认真分析当前辖区道路交通事故规律和交通违法特点,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和问题。要充分考虑近期降雨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影响,科学调整勤务安排,突出重点路段、重点时段,有针对性地采取重点管控,确保客运车和旅游客车的道路交通安全。

二、强化隐患排查,加大源头治理。一是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交通安全大检查,重点加大对临水、临崖、易积水、陡坡、急弯、山区、旅游道路等危险路段的巡逻排查力度,一旦发现隐患的,要及时会同当地运管部门调整客运车通行路线,停驶通行隐患路段的客运车辆,并通报公路养护部门,要求限期整改,做好安全提示。二是要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源头客运企业和客运场站的出站检查,确保安全的车、合格的人出站,没有危险品上车。三是要严查车辆的违规挂靠经营问题,严防企业逃避主体责任。各交警大队对企业客运车辆的违法行为必须查处及时、彻底,不要留下任何隐患。四是督促企业落实GPS动态监控,要求确保每个监控人员都必须熟悉和熟练的操作。确保GPS开启、在线,监控平台24小时专人值守,及时发现、提醒,纠正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行为。五是切实落实部门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加强督促提醒,确保司乘人员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应急逃生通道畅通。六是加强对企业的监管措施,查处后要及时的复查,必须全面及时地执行到位,如企业违抗停业令继续违规经营的,必须给予严厉处罚。

三、强化路面管控,严查重点违法。一是要依托各级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和执勤点,落实对客运车及旅游车“七必查”措施,并提醒驾驶员安全驾驶,同时加大对规定客车安装、佩戴安全带情况的检查力度,发现驾驶人和旅客不佩戴安全带的,要及时纠正并依法予以处罚。同时要严查农村微型面包车和短途客车超员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从严处罚超员客车驾驶人。二是加大路面巡逻密度,特别是在雨、雾等恶劣天气条件下客运车重点通行路线,通过喊话提示驾驶员减速慢行、注意行车安全。三是严查超速、超员、疲劳驾驶违法行为。特别是要加强节假日、雨天等超员易发、高发时段的巡查检查,并会同有关部门严把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四关”,严厉打击超员违法行为。四是加强对省际运营客车的检查,与相关部门联勤巡查,加强区域协作防控和部门协调配合,联合打击超员客车绕站、驳客、中途揽客等违法行为。

五是要严查客运车驾驶员疲劳驾驶,严禁24小时累计驾驶时间超过8小时、日间连续驾驶超过4个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以及违反我省夜间客运车禁行有关规定的行为,确保重点违法得到有效整治。

四、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整治氛围。各大队要按照“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统一部署,以客运驾驶人为重点,督促客运企业对所属驾驶人定期开展交通安全法制宣传教育。要通过QQ、微博、短信平台、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及时发布降雨天气对道路交通的影响,引导驾驶员合理选择出行线路,提醒驾驶员安全行车、文明出行。要加大对客运车辆及驾驶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对客运驾驶人记满分、临界满分以及降级换证等信息,要定期清理,并抄告同级运管部门。

五、强化督导检查,狠抓工作落实。支队将不定期派出专项督导组,对各大队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及时、全面了解基层一线民警的工作状态和存在问题,并及时将问题进行反馈,帮助一线民警开展工作。对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突出的大队进行通报,挂牌督办,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责任编辑:秦芳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