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20 09:31:32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记者赵京红)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各警种结合夏秋社会治安整治工作,时刻把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案件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向违法犯罪“亮剑”,进一步提升了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平安临汾”严打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市公安局直属分局经侦大队信息中队民警本着“抓小案、破小案”的原则加大对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8月4日,该队民警接到张某某报案称:有两人结伙在尧都区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租下车后,车辆就失去了联系。接到报警后,民警火速出击,顶烈日,冒酷暑,走访调查,终在洪洞县赵城镇一级路边一处车辆维修部内将犯罪嫌疑人齐某某抓获。据犯罪嫌疑人齐某某供述:2013年8月30日,齐某某伙同崔某某(在逃)以每天300元钱的租金在尧都区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租得一辆汽车,随后齐伪造该车登记证书,崔某某用车主王某某名义,将该车以6万元钱的价格抵押给他人,后将钱款挥霍。目前,犯罪嫌疑人齐某某因涉嫌诈骗已被该局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连日来,辛寺街派出所民警针对辖区近期盗窃案件频发的情况,认真分析犯罪分子的作案时间及手段,采取了巡逻管控等多种举措,编织起保障人民群众乐业的安全屏障。8月5日3时许,该所民警在辖区巡逻至挂甲庄口时,发现某蔬菜小卖部内有一名男子东张西望,神情慌张地拿东西,见到民警拔腿就跑,最终被守候在外的两名民警当场擒获。经查,犯罪嫌疑人高某对自己盗窃物品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高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日前,解放路派出所接到警令,辖区车站西街某旅馆在办理“登记住宿” 业务中,发现一名在逃人员唐某某。该所迅速处警,在逃人员唐某闻声将门反锁,为防止唐某脱逃,民警及时采取措施破门而入将其制服抓获。经查,唐某于2012年8月8日在重庆市云阳县江口镇持刀将他人砍伤。因缓刑期间逃跑被重庆市人民法院列为网上逃犯,现唐某已移交至重庆市云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处理。
西街派出所不断加强巡逻防控力度,并广泛深入居民区、公共娱乐场所开展安全防范宣传,引导广大群众切实提高自身防范能力。日前,该所巡逻队民警在辖区一校园内巡逻时,发现一男子形迹十分可疑。民警随即进行了调查,经查,该男子冯某某供述,于7月23日在该校园一教学楼前盗窃赛克牌电动车一辆。
目前,犯罪嫌疑人冯某某已被该局依法刑事拘留。
8月6日上午10时许,有群众报警称:自己停放在五一西路华隆小区的自行车被盗。南街派出所民警通过走访调查,在五一路体育南街丁字口将亢某某抓获。目前,亢某某已被该局依法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