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张蕴强)8月15日,记者从我市公安消防支队获悉,全省曝光第二批53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希望全社会共同关注并监督火灾隐患整改。其中,我市5家单位“上榜”。
为全力推动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省公安消防总队从5月29日起至10月10日,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日前,省公安消防总队已分两批曝光了99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在第二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中,我市5家单位“上榜”,分别是师家沟古建筑、翼城县阳光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翼城县翼鹏商城、翼城县人民医院、翼城宾馆。
师家沟古建筑未按规定设置消防车道;未按规定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室外消防给水设施不能正常使用;在可燃材料或可燃构件上直接敷设电气线路。计划整改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
翼城县阳光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井进行无声封堵,管道井门未采用丙级防火门;通向室外楼梯间的门未采用乙级防火门;无消防水泵、水池、室内消火栓压力不足。计划整改时间为2014年9月20日。
翼城县翼鹏商城未设置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室内消火栓应改为DN65,且消火栓栓口应向下或与墙面垂直。计划整改时间为2014年9月20日。
翼城县人民医院病房楼未设消防双自动系统;病房楼未设封闭楼梯间;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不足;病房楼的疏散楼梯宽度不足;室内消火栓管径不符合标准。计划整改时间为2014年9月20日。
翼城宾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运转;室内消火栓系统无法正常出水;封闭楼梯间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电梯前室钢制防火门应改为乙级防火门。
计划整改时间为2014年9月20日。
责任编辑:姚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