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亢亚莉)“现在街头、电视上不规范用字的地方实在太多了,孩子有时都区分不了,他们正是学知识的时候,这样下去该怎么办呢?”8月16日,家住御景水城的张女士给本报打来热线反映,采用成语、词语谐音取名的方式确实更容易让市民记住商家的店名,可是这种潜移默化的“灌输形式”,一定会给正在学文化的孩子带来影响。
为博眼球商家“奇思妙想”当天上午,记者走访了鼓楼南北街、五一路、贡院街、平阳南街、扁担巷等地,发现许多店家招牌借用了成语、俗语,取谐音换新义,如一家饭店将词语“九门提督”改成了“久焖提督”、主考官改成了“主烤官”;饰品店将“十全十美”改成了“饰全十美”、理发店将“顶头上司”写成了“顶头尚丝”等,均通过谐音字和同音字来吸引顾客眼球。
位于五一路一家餐饮业的老板张先生告诉记者,之所以通过谐音的方式为店铺取名将主要是为了吸引顾客的眼球,提高店里的“回头率”,而在采访中,持张老板一样想法的商家不在少数。
创意有了“意义”去哪儿了?当天下午,在位于体育街的一家辅导班外,正等待接孩子放学的温女士对此也表示很无奈:前两天在检查孩子作业时发现,他把‘指手划脚’写成‘指手画脚’,虽然经过查字典后发现确实有这两个词语,但是在孩子所要表达的造句中,“指手画脚”的含义却大相径庭。而孩子则认为,商家都把招牌挂那么大了,那肯定就是褒义!听到解释后的温女士哭笑不得。
无独有偶,市民霍女士也遇到了这样的问题,前几天我带着女儿去一家店里买东西时,女儿指着一款广告宣传语上的‘随心所欲’对我说,妈妈这个‘欲’写错了,我上次在电视上看到是‘浴’。”原来,询问后霍女士发现,女儿所说的“随心所‘浴’”是一家主营卫浴产品的店家为宣传产品而特意在宣传单上进行了改造。“能理解商家的这种做法,如果要想改这个成语,必须加上引号,变成“随心所‘浴’,否则就歪曲了成语本身的意义。”霍女士说。
广告谐音爱你谈何容易据了解,1998年,国家工商总局颁布《广告语言文字管理暂行规定》:广告中成语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引起误导。广告审查标准》也明确规定:广告中语言、文字的表述必须真实、规范、健康、文明,不得欺骗或误导公众;不得发布影响父母、长辈对儿童的言行进行正确教育的广告。
对于店家取创意店名博眼球的现象,解放二小张老师表示:有些谐音广告比较有创意,能够达到较好的广告效果。但这些广告傍成语的现象,容易对中小学生造成误导。不少学生就曾在写成语时犯过这样的错误。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反对滥用谐音字是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此外,她表示,学生应该以老师课堂上讲授的为准,不要受广告的影响,相应的职能部门也应规范商家的广告宣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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