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节旅游黄金档 防“坑”警示伴君行

2013-09-15 20:18:44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成华)开开心心过“两节”,外出旅游多留心。随着中秋、国庆假期的临近,不少市民纷纷提前安排自己的行程,外出旅游度长假成为人们享受轻松假期的一种方式。9月12日,市工商局尧都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发布“两节”消费警示,提醒广大市民,外出旅游期间,应做到心中有数多留心。

“每年中秋、国庆等假期,也是旅游市场的一个黄金档期。然而,通过近几年消费投诉的情况来看,在旅游过程中引发的消费投诉也相应有所增加,比如合同条款不明晰、餐饮住宿价格与合同标注价格不符等问题,也让原本愉快、惬意的旅途变得令人‘闹心’”。市工商局尧都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主任秦民生说。

“选择旅行社时,最好挑选合法、优质、诚信的旅行社。同时,要查看旅行社资质、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以及证照的有效期。选择出境旅游时,要确认旅行社是否具有经营出境旅游的资格。”秦民生说,旅游合同的签订情况,是一项重要内容。消费者在外出前,应当与旅行社签订正规的旅游合同。参团旅游要明确约定好旅游行程及其他事项,尤其要留意是否提供全程导游服务、观光购物的时间是否恰当、自费项目是否明确,以及入住的具体地点。在签订旅游合同时要注意合同细节,逐项约定。缴付完团费、保险费后应索取正式发票。

在旅游购物方面,应格外谨慎。对价格相对较高的珠宝、首饰等等贵重物品,消费者应谨慎购买;付款前,确定交易时售货员的口头承诺都清楚列明在发票上。同时,应认真检查所购买的商品,确保货品完好无损,配件齐全,防止货品被调包。此外,消费者在旅游途中购买任何商品都要自觉索要发票或信誉卡,以便为事后维权提供有效凭据。

“旅游过程中,消费者应当做到价格明细,避免‘搭车’消费。”秦民生建议,游客在旅游场所消费时,一定要向工作人员问清是否收费及服务商品的价格明细,以维护自己的知情权,否则就可能陷入消费陷阱。比如,旅游过程中,个别宗教场所景点内有所谓“工作人员”常常利用游客虔诚的心理,在不明示服务价格的情况下,便向游客索取高额香火费等等,不免让游客大呼“上当”。

     

责任编辑:李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