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弓佩玉 见习记者 孙娇)2011年,我国就明确规定餐馆等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然而近日记者走访餐馆、网吧、公交车、火车站、出租车等公共场所时,却发现显眼的禁烟标志形同虚设,多数公共场所依然“浓雾缭绕”。
8月21日,记者来到解放西路的一家餐馆,只见几名中年男子边喝酒边吸烟,当询问服务员是否知晓餐馆内禁止吸烟这一规定时,服务员避而不谈,以一句“不知道”打发了记者。另外一家餐馆的老板说:客人来饭店吃饭,无非就是想放松一下,如果还要禁止吸烟,那么就不会有人来这里吃饭了。与其影响饭店生意,还不如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刚走近体育街的一家网吧门口,一股浓浓的烟味就扑鼻而来。在前台左侧的墙上张贴着“禁止吸烟”四个大字,但是上网的年轻人却熟视无睹。“顾客要吸烟,我们也没有办法,只能稍微提醒一下。”网吧一名工作人员说。
在公交车上,大多数乘客都自觉遵守着禁烟规定,在上车前自觉地掐灭烟头。若发现有人在公交车上吸烟,公交司机也会提醒。同样,火车站候车大厅的乘客也都是前往吸烟区去吸烟。
然而当随机访问了几位市民和出租车司机时,情况却相差甚远。“要是遇到乘客吸烟也不能说什么,这主要靠人们的自觉性,我们有时候开的时间长了,累的不行了,我们自己也会吸烟提神。”司机王师傅如是说。
市民靳女士说:我有时候打车,一上车就闻到很浓的烟味,再加上车上的汽油味,想不晕车都难。希望市民都能够遵守相关规定,公共环境需要大家共同来维护。”
2011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明确规定,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室外公共场所设置的吸烟区不得位于行人必经的通道上;公共场所不得设置自动售烟机;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面对我市的禁烟现状,市民呼吁:国家颁布条例是为了社会健康发展,作为市民,不仅要充分了解规定,更要将规定践于实际行动中,这样才能营造一个健康舒适的公共环境。
责任编辑:席沛钊